交警总队政治处工作职责。
(一)职责:
负责总队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总队机关及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机构编制、干部任免、调配、职称、警衔、奖励、工资、福利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总队机关离、退休人员及党、团、工、青、妇工作。
(二)警训格言:
讲原则 树正气。
讲团结 重感情。
讲效率 比贡献。
讲大局 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