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内控建设

加强内控建设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的旨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活动、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的制度和办法,它的职能不仅包括授权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项规章制度

因此,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是贯彻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手段。

我国在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购买方式决定、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等工作都由财政部门掌握,权力相对集中,如何正确使用权力,避免公共权力对政府采购各个程序的干预,成为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因此,加强政府采购内部制度建设是使各项权力得到约束、制衡和监督,政府采购执行得到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保证

一、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重要基础  为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国家制定发布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  规章,这些是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

但这些法律规章只是从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总体要求出发制定的,尽管在制定过程中尽可能考虑了不同地区、部门、项目的政府采购要求和特点,但相对于具体的政府采购活动而言,国家发布的法律规章的各项规定仍需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方式和管理特点,要求进行具体化,并作必要补充,以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能渗透到政府采购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这种对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体化的办法和措施,就是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所需解决的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是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必要补充,是贯彻实施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秩序的客观要求  政府采购工作涉及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各部门、供应商、招标投标机构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处理不当将会影响有关方面的利益,因此政府采购工作必须依法进行。

从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来看,在采购过程中走后门、送回扣、假招标、扩大预算、高价围标低价抢标等腐败行为屡有发生,一些单位或人员为了小团体或个人利益,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也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推行和管理带来消极影响。

因此,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制度化、规范化,这样才能保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序,才能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的要求  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通常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四个层次构成。

显然,内部控制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原则、基本方法和程序作了规定,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但只是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要实现目标还需要根据规定并结合管理要求进行充实和细化,才能使政府采购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进而保证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是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我国加入WTO后,国外供应商与国内供应商有同等的“国民待遇”,可以平等地参与我国政府采购招标活动(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上海APEC会议上承诺,到2020年,开放我国政府采购市场)。

因此,必须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才能避免在政府采购中行政干预过多,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才能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渗透到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才能不仅有利于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更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树立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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