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浅析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高唐县法律援助心 张君燕法律援助是国对因济困难无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费用公民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法律助以维护其法律赋予权益得以实现项司法救济保障制。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要合两方面条件是无力承担法律费用;二是申请事项政府规定围。
根据法律援助概念及《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是政府用衡量申请人是否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济状况标准。
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对接受公民法律援助申请、审以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是法律援助机构核心工作也是法律援助制重要容。
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是审申请人是否合法律援助济条件依据直接定申请人能否获得法律援助。
政府制定济困难标准方面定了可以享受法律援助权利人群;另方面影响了政府对法律援助投入。
可见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对政府、对老姓说都是义重法律援助制处非常重要地位济困难标准制定也更有利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人做到更更快捷法律援助。
对法律援助申请人获得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条例》没有具体规定只是作出了抽象性和授权性规定。
《条例》条规定了保障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法律促进和规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条例。
该条规定确定了法律援助对象是济困难公民也味着提供法律援助济条件是申请人济困难除外《条例》没有对济困难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我国现行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工作初期阶段法律援助探刚刚起步机构、队伍建设还很不完善政府对法律援助认识和投入还相当有限老姓对法律援助知晓率不高情况下我国各地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确定上比较简单且趋通行做法基是以当地政府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法律援助申请人收入低这标准就被认是合法律援助济条件。
法律援助运行初几年由这种选择显得直观和简单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人济状况审显得可操作性强因被绝多数省市所采用。
然而低保相对是否应该受到法律援助笔者认还是有很差距举例说下现我市低生活保障金0元而相比下县城可能还要再低些而律师收费标准与相比却不成比例远远高低生活保障甚至现连咨询、代费都达到了元以上。
而如只有享受低生活保障金这部分人享受法律援助那么势必还有相当部分人请不起律师也就是说即使收入远远高低生活保障线公民要从法律市场上购买到法律也是非常困难。
政府制定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是重要而且复杂问题般说影响其制定因素有以下几是法律援助质和宗旨。
法律援助质和宗旨定了法律援助对象基特征是济困难以至无能力或者无全部能力承担法律费用。
政府制定济困难标准既不能将合这特征人群排除外不能将有能力承担法律费用人群包含进。
投入多地方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相对高些公民进入法律援助门槛低些反济困难标准会低些。
首先是当地公民法律事或者事诉诸法律发生概率这当地人法律识和司法相关;其次是济状况低政府制定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公民数量。
四是人力。
因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即使放开标准再高但没有人承办也无法受理更多法律援助案件。
放宽受理济标准味着更多穷人获得法律援助味着政府投入更多包括财政、人力等。
除外因素实际上影响着济困难标准确定但这些因素都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和可改变性。
政府制定济困难标准都属实然状态如何使实然更接近应然便是如何使济困难标准更加科学程。
但不容忽视是政府财政投入少。
看财政吃饭、量入出 基上是所有地方政府理财方略对法律援助财政投入也不例外。
由法律援助制国是新生事物加上政府对其作用认识很少所以财政对其投入非常有限。
近十几年法律援助制建设基是机构、队伍建设而许多法律援助机构建立费部分没有得到政府财政保障甚至到今天许多法律援助机构费都没有落实。
财政供给很少前提下政府就要通确定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进而限定法律援助所以我国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划定是供给不是。
实际上现行济困难标准制约了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使相当部分人法律援助权利得不到实现。
制定法律援助济困难标准首先应当合法律援助质和含义政府无力承担法律费用贫困当事人提供法律助。
法律援助对象基特征是无力承担法律费用政府制定济困难标准就应当降低门槛要让合基特征申请人得到法律援助。
综上所述笔者认要把法律援助发挥到其职能所关键是法律援助初受理标准即济困难标准而贴近实际群众济困难标准也势必会使更多广人民群众得到更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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