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书三篇

现实生活中,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一些投资者…小编为您整理了《代持协议三篇》,供您学习参考使用。

现实生活中,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一些投资者就与公司认可的认购股份者签订代持协议,约定由受托人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行使股权权利,委托人则享有股份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一定的费用。58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代持协议书供大家参考选择。

代持协议书篇一。

公司代持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 乙双方友好商议,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公司代持协议书。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协议书如下:

一 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 红股等) 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 送配股权等) 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 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所得或收入。

二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XXX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 查账权 知情权 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 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 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 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 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 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 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老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代持股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 审计费 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标的股权转让

6.1 在代持期间,甲方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 转让的价格 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 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 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 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 违约‘责任’。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可向XXX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协议生效及份数。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XXX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代持协议书的签字 盖章页)。

委托方(甲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授权代表:

代持协议书篇二。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因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 乙双方友好商议,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协议书如下:

一 本次代持标的

1 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权及相应权益,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 权益 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 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所得或收入。

二 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 查账权 知情权 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 若甲方决定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4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部门人登记;。

2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 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3 乙方应当依照老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 若未能按[出资协议书]约定设立公司,则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违约金后3日内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代持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六 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协议终止: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协议

八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它。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协议书篇三。

代持股(合作份额)协议书。

委 托 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 托 人(乙方):林武标。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 受托人以合作份额内部发行方式将所其持东莞XXXX有限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份额)中的XXX %转让甲方;。

2 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 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协议书附件;。

3 鉴于国家目前对****合作企业的合作人人数有所限制,甲方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合作人,为此,双方决定,甲方代持所持合作份额,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次代持标的

1.1 本次代持标的甲方合作企业中占合作企业总合作份额的XXX%,对应合作企业出资XXX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合作份额

1.2 甲方通过增资 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合作份额,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合作份额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合作份额为限,根据**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包括按投入合作企业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 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 查账权 知情权 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合作份额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 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 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30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增资扩股说明书]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 如东莞XXX有限合作企业发生再次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 甲方作为标的合作份额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 如乙方任意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作份额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合作份额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 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合作份额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登记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甲方收取标的合作份额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采纳汇款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合作企业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 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 新增的合作份额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 若乙方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合作份额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合作份额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合作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 放弃或在该等合作份额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合作份额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 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合作份额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合作企业每合作份额净资产的1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合作份额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1倍数的,以成交价的1倍作为赔偿金。

4.7 乙方应当依照老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合作份额比例。

第五条:标的合作份额转让

5.1 在代持期间,甲方转让标的合作份额甲方转让合作份额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 转让的价格 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合作份额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 若标的合作份额的受让方为合作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的,则标的合作份额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乙方甲方代收合作份额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合作份额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作份额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 因标的合作份额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

6.1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 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合作企业合作份额,且该等持有合作企业合作份额的行为不会影响合作企业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合作份额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协议生效及份数。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 托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 托 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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