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行落实 “三转”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以下简称“三转”)。

即:“转职能”主要是纪检监察部门重新明确职责定位,从具体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明确职责,回归主业,理清关系,突出纪委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

“转作风”则是纪检干部工作态度上的转变,也就是在思想上、行动上敢于担当,敢于问责,自身要硬。

“转方式”,主要转变同级监督和对下级的监督检查方式,将监督重点从参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改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再监督和再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和效果。

下载论文网   一、取得主要成效   近年来,人行宁洱县支行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行要求,认真落实三转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有效促进了支行党风廉政建设,多年未发生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干部职工违法违纪事件。

落实三转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全行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对“三转”的重要现实意义和主要内容。

分清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界限,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重点做好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二是充分发挥教育监督作用,在抓好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的同时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牢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笼子;重点排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三是以党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将“三严三实”成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新标准,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做正心、修身、律己的表率,带动全行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实现干部作风的彻底好转。

二、“三转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县支行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综合素质与适应“三转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纪检组长由副行长兼任、同时还兼任工会主席、支部书记等职,履职中心有余而力不足。

支行纪检监察部门支行办公室合署办公,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支行的人力资源,但纪检监察干部还承担着其他业务工作,他们有的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纪检监察部门检查监督职能作用不能很好的体现,对监督执纪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二)有的干部职工对“三转”的重要现实意义和主要内容认识不足   认为“三转工作不必要,或转与不转意义不大,思维方式和工作理念滞后,工作定位不明确,没有切实认真地把“三转工作贯彻到工作规划和工作部署上来,表现在讲原则性要求多,操作性措施少。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上未能适应“三转”新要求,主业思维不明晰,主责定位模糊。

(三)工作方式缺乏创新   工作切入点仍局限于通过日常检查、抓制度建设、抓行风、抓工作效能建设等手段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而且在检查中常规性、传统性的方法较多,落实三转工作要求引入较少,缺乏创新手段。

(四)基层人民银行存在人员不足   工作任务重、员工兼职多,同时为了保基础、保稳定,一些业务能力较强的年青员工都充实到会计、国库等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往往配备一些工作能力相对弱、年龄较大的老员工,他们接受新业务、新知识的能力不强,开展工作相对难度较大。

三、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的建议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摆上突出位置,认真学习中纪委、上级行党委关于落实三转”的有关精神和落实三转”的实施意见,深刻认识“三转”的重要现实意义,准确把握“三转”的主要内容,更好地承担起肩负的职责,积极推进“三转落实

(二)县支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去开展工作   必须将牵头抓、协调抓、具体抓有机结合,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包罗万象、无所不在、无所不管的现象,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回归本位”的目标,管好该管的人和事,不该管和不归管的坚决不能包办。

发挥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代办、协调不越位,有效形成监督合力,整合行内外各种监督信息资源,建立与组织人事、内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监督联动机制,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担当意识   要进一步深化对“三转工作的认识,不要认为不出事就没有事,制度严就思想紧,要时刻牢牢抓住反腐倡廉这一主线,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带头先转,切实转型到执纪问责的工作重心上来。

创新工作思路,转变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检查质效。

应用科技手段,发挥人民银行风险监督管理系统作用,突出岗位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监督,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四)选准配强县支行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身建设   只有配备了充足的人员,才能落实岗位职责。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要及时学习掌握纪检监察的新政策,加强中央银行业务的学习了解,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做好纪检监察主业。

要明确主业主责,认真履职,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秉公执纪、依法办事,敢于同各种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在严格自律上作好表率,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境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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