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3)

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三)。

一、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承包人支付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表,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备查

三、承包人应对其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民工工资

四、承包人应按上述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否则,承担¥200000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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