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及示范点

镇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及示范点实施方案 各村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加强服务群众、贴近群众,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建立便捷的服务便民体系,满足基层群众便民服务工作要求,现就全面推进全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示范点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十廉”活动,以强化行政管理、 简化行政审批、优化行政服务延伸到基层,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建设“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和为民代办机制,解决好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在完善和改进往年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2018年9月前完成新建3个村便民服务中心和2个村代办点,实现村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

二、新建设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一般设在村办公地点,有条件的可以单独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代办员。代办员一般从联村干部、村文书、大学生村官及其他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熟悉村基本情况,乐心为民办事的人员中选择合适人选。便民服务代办员具体负责开展便民服务工作,村支部书记是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三、工作原则 (一)公开便民。通过各种形式公示便民服务代理事项代办流程、代办制度、代办地点和代办人员及其联系方式等公开便民。

(二)依法办事。严格执行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杜绝暗箱操作,代办员要熟悉代理事项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高效工作

(三) 高效工作

对申办人做到“一次性告知”。代理事项一经受理,要按照限时办结要 求办理,代理事项办妥后,及时向申办当事人交接反馈。

(四)无偿代办。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交纳的规费外,便民服 无偿代办

开展业务不得向办事群众收取任何代办服务费用。

四、建设内容 (一)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通过整合村组织活动场所、农村闲置中小学校舍等资源,综合考虑交通、位置等因素,落实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备业务办公设施。具体下设“四个中心”,即:便民服务中心、农业产业技术培训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和基础设施后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是: 1、村便民服务中心。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计生主任和大学生村官为主体,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推行“一厅式”办公模式,确定不少于2人实行轮流坐班和代理代办制。坚持每星期至少两次集中办公,为群众代办、帮办除资源管理、规划以外的身份证、户口迁转、生育审批、独生子女证、残疾证、新农合、新农保、农村低保、农资补贴、医疗救助、退耕还林等各类证件、手续,兑现惠农政策、落实及提供政策、、法律、劳务咨询等,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2、农业产业技术培训中心。以相关产业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产业协会负责人及大学生村官为主体,成立村农业产业技术培训中心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实行农民集中与分批轮训制。培训一批骨干教师,定期组织农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同时,根据农民需要,实行上门服务和现场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增强致富本领。

3、综治维稳中心。以相关村干部和村治安信访调解员、离退休干部及德高望重的村民为主体,设立村综治维稳服务中心,建立治安保卫、纠纷调解、信访接待和稳控应急“四位一体”既有分工又有结合的综治维稳机制,把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受信访人委托,办理信访代理代办业务。

4、基础设施后续服务中心。以相关村组干部、监委会主任、电工、公路养护员及热心公益事业的离退休干部、村民代表为主体,设立村基础设施后续服务中心,实行定期排查制,做好村范围内水、电、路、视、讯、娱、堤等基础设施经营监管与日常维修,同时争取上级援助扶持。

五、便民服务工作程序: 受理:凡属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事项,村便民服务中心均应予以受理, 对不属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范围且必须由办事群众直接办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直接申请办理;对申请代办事项手续不全的,应告知补办相关材料;并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和代办期限等,并做好相应台账登记。

办理:受理服务承办人接到有关材料后,应会同有关具体办理人及时予以办理,对申请代办事项手续不全的,应告知申请人补办相关材料。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督促尽快办理申请人申办的事项

回复:对受理办结的各类事项应及时回复申请人,交接时要注意履行有关手续,并征求申请人的意见建议。

(二)镇便民服务平台 继续完善制度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之成为真正的便民服务平台。

六、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5月31日)。

各村要在成立领导机构、确定工作方案、落实办公人员的同时,召三委会进行动员,宣传便民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服务中心受理事项办事须知、服务承诺等内容,印制成宣传册,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里了解便民服务中心,有事找中心,让群众中心办事时轻车熟路、明明白白。

2、硬软件落实阶段(6月1日—7月31日)。新建村都要通过调剂现有办公用房、改造旧房或租用民房等办法建立固定的便民服务中心场所,要设立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信访接待四个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全方位的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站、办、所 “一厅式”办公。要求办公设施齐全,有办公桌、椅、柜,配备电脑、打印机。要抽调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干部到服务中心工作,确保中心“时刻有人在,服务全天候”。

3、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村要建立健全各项便民服务制度,为便民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4、验收考核阶段(9月1日—9月15日)。在村自查的基础上,镇上将对各村便民服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是在平时、阶段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注重平时阶段考核。

七、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便民服务工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本质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深化阳光政务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各村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畅通便民服务的渠道,更好地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便民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镇上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刘书良组长,以镇长周冠军、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便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村便民服务中心、农业产业技术培训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和基础设施后续服务中心四个指导协调组,具体负责各村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努力形成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整体合力,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三)建立工作制度。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绩效考核、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为该项工作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便民服务工作要通过文件、会议、公开栏、视频、网络等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和公开。

(四)狠抓督促检查。确定加强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与指导,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测评,加强服务监管,严肃工作纪律,村便民服务中心在软硬件上要到达“十个一”标准,即:一套机构,明确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个场所,落实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厅,实行“一厅式”窗口办公;一块牌子,在村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门外统一悬挂标识;一套制度,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职责和工作流程等制度上墙;一本台账,建立服务项目受理、办理情况登记薄;一套设施,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配置办公桌椅、电话、档案柜、档案盒等设备;一个公示栏,在醒目处公开办事有关内容;一张便民服务卡,注明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一套办事须知;一个意见箱,征求群众意见或建议。各指导协调组要组织人力,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发问卷和走访座谈等形式,强化对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便民服务工作考核优秀的村将予以通报表彰,对靠后的村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村班子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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