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璧其罪]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左传・虞公出奔】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

”乃献之。

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

无厌,将及我。

”遂伐虞公

虞公出奔共池。

【念楼读】虞国的国君称虞公

虞公有个弟弟,人称虞叔

虞叔藏有一块美玉,虞公向他索要,他开头不肯答应,想想又后悔了,说:“周地有句俗话说得好,‘老百姓本来没犯法,收藏宝贝就犯了法’;留这玉有什么用,只会给我带来祸害。

”于是他将玉献给了虞公

可是虞公接着又来索要他的宝剑

这时虞叔终于忍不住了,说:“这样没完没了地要,最后就会来要我的命。

”便举兵造反,迫使虞公逃亡到共池地方去了。

【念楼曰】韩愈说,“《春秋》谨严,左氏浮夸”。

这里说浮夸并无贬义,是形容左氏会作传,会演义,把《春秋》虽简明但未免枯燥的经文演活了。

像这一则,便是一个精彩故事

故事精彩,过了两千五百年,能记得的人毕竟不多了。

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句话,却稳站在成语辞典上,比故事本身经久得多。

只要有人凌驾于别人之上,不仅有夺人之“璧”的特权,而且有陷人以“罪”的特权,这句话就会在人们的口头上和心头上传下去。

夺的方式可以变。

秦始皇徙天下豪富十二万户于咸阳,十二万户的“璧”就归他了。

乾隆叫沈德潜代他作诗,作出来的也就成御制诗了。

虞公者犹小儿科,所以东西没到手还得跑。

【选自钟叔河著《念楼学短》   湖南美术出版社版】   插图/竭尽其用/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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