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万元赔偿金是乱傍名人的代价]傍名人

市民论坛。

日前,作家莫言诉深圳市玉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玉瓷公司”)人格权纠纷案一审胜诉,并获经济赔偿200万元及精神抚慰金10万元。据报道,此前,玉瓷公司创始人董震雷经他人牵线认识了莫言,随后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莫言题字以及二人合照用于该公司的商业宣传。

莫言的委托代理人表示,这200多万元的判赔金额创下了名人人格权纠纷案判例中的历史新高,“足可见司法者对此侵权行为的惩戒态度”。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判决出来之后,网上叫好声一片,很少人质疑赔偿额度,足见社会对企业乱“蹭”名人流量现象之态度。

客观地说,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拿名人往自己的脸上贴金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不少企业家都喜欢将自己与名人合照名人题字挂于企业显眼位置,让名人为自己的企业站台,以扩大企业影响力。仅限于此,倒也无伤大雅,名人也不会计较,但若未经名人许可,便将对方的姓名、肖像用于企业广告宣传,甚至广告文案中还虚构名人的话,就明显过界了。哪怕企业家与名人是朋友关系,这种做法也是不合法的,更何况莫言玉瓷公司并不熟稔,只不过出于好心,与该公司负责人合过照、题过词而已。

再进一步,借莫言的“口”,大肆宣传“用了玉瓷科技养生锅,炒菜味道就是不一样,健康养生,其他的金属致癌锅再用不回去了,希望你们把它卖到全世界,为全人类的健康造福”,那就更过分了。这里不仅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声称“科技养生锅”),还有不正当竞争之嫌(贬低金属锅)。假如消费者因为信赖莫言而上当,因为上当而对莫言的道德产生质疑,对莫言人格权可是一个莫大的损害,侵权性质将更加严重。事实正是如此,报道称,江西九江一名老人因为信任莫言,向这家企业投进去几十万,“结果一个锅也销售不出去,一个人头也拉不到,损失惨重。”对此,莫言生气是可以理解的。

企业好不容易傍上一个大名人,本是一件好事,但玉瓷公司却把一手好牌打烂,这210万元算是企业乱“蹭”名人流量所交的智商税,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昂贵的教训。“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对企业来说,做企业和做人一样,诚信永远是第一位的。做广告要有诚信未经名人同意便使用名人名字和肖像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不可为之;做产品要有诚信,靠质量和信誉赢得消费者才是王道,靠无底线的广告或许能让产品走俏一时,但不可能长久,因为消费者不是傻子。谓予不信,可以看看近年来,有多少企业“傍”名人“蹭”流量,又有多少能坚持下来?

但愿,在210万元赔偿案中,法官用法棒敲醒的,不仅是玉瓷公司

◎连海平 媒体人。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