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根据幼儿园所需要的采购物品,采购米、面、油、肉等大宗物资以及调料制品、调味品等,并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
二、进行自送的物资、家禽、动物食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
三、进行部分自送物资如豆腐、面皮等制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四、采购人员直接采购干杂制品时,要了解供货商的经营状况、信誉度等,并索取对方的相关证件及售货发票。
五、采购所有的原材料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等,禁止采购"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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