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物品接受发还保管处理程序
捡拾物品的接受、发还及保管的处理程序。
□ 接收物品的处理程序。
* 保安部内保人员负责辖区内的捡拾物品接收工作。
* 员工和其他人员在辖区内捡拾物品后应当立即上交保安部内保人员。
* 内保人员在接收物品时,请捡拾人填写捡拾物品登记表,内容包括:捡拾人姓名、工作单位、捡拾时间、地点、捡拾物品特征等。
* 内保人员应与捡拾人共同清点捡拾物品,清点后,双方签字。
* 如捡拾物品有反动宣传品、淫秽刊物等,内保人员应及时上报,经保安部经理同意后,移交公安机关。
□ 捡拾物品的发还工作。
* 内保人员负责捡拾物品的发还工作。
* 内保人员根据有关线索,积极与失主取得联系,以便发还。
* 失主认领物品时,请填写遗失物品登记表,内容有:姓名、性别、单位、联系电话、遗失物品时间、意识地点、物品特征等。
* 内保人员核实无误后,请遗失人清点所失物品,并请认领人写出认领书。
* 发还手续统一由内保收存。
□ 捡拾物品的保管工作。
* 捡拾物品统一由内保人员负责保管。
* 经多方努力,仍未找到失主,内保人员清点登记后,存入保险柜。
* 捡拾物品保管满两年,应由内保人员写出报告,请示保安部经理,将捡拾物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作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