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及其废除百年后的反思

内容提要:科举制度是盛行于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官吏选任制度科举以其相对开放和公正的考试取才的方式,突破了古代宗法制度人才选拔的垄断,扩大了人才选拔的范围。科举开世界职业文官治理之先河,是人类古代文明的结晶。进入近代,科举制度科举考试的规范化与程式化,促使其走向极端封闭与衰亡。这些合理内涵后来为西方所引进,融合进入它们的文官考试制度之中,成为西方官员任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科举制度选举创举废除百年反思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50(2007)02—52—4。

科举,创立于隋、盛行于唐、发展于两宋、衰亡于明清,是一种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与“大一统”的君主专制体制相适应的国家官吏选任制度科举制度作为封建政治制度中的重要一环,集政治、教育及文化于一体,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文化形态与传统知识分子的性格和形象。但科举制度又一度被视作同鸦片、小脚一样的“国粹”而颇遭指责,最终于1905年黯然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科举制度并没有因为其被废除而为人们所遗忘,时至今日,对这一重要制度的争议仍然很多,毁誉参半,难以达成共识。笔者认为,一种制度能实行1300年,跨越了隋唐以后的不同朝代和政权,并在东亚不同民族和国家中广泛实行,已经说明它在古代社会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科举在近代之所以被废除,一是它与旧制度捆绑在一起,反封建连带把科举也扫除;二是与学校相比较,它培养人才的方向太单一,不能适应社会对各方面人才的需要,废除成为必然的事。但事过百年反思,又感到一点遗憾。作为一种相对公正、公平的以考试形式选拔国家文职官员的制度,在未找到功能替代物之前,便草率地将其全盘否定实非明智之举。这一点已被中国历史发展所证明,同样也可以从西方文官制度的发展中找到答案。

一、科举制度是传统社会治理庞大国家过程中的一个理性选择。

中国历朝历代在建立官僚统治机构的同时,没有少在人才选拔机制上下功夫。科举制产生之前,国家官吏主要来源于世家大族和官员的举荐,其次才是诸如学校(西周的官学、两汉的太学)的生员和军功选拔等等。选拔面的狭隘和官吏素质的低下,一直困扰着封建国家。世袭和举荐,有利于豪门而不利于国家,久而久之,必然危及国家的稳定。因此,扩大选拔官吏的范围,用制度化的考试广泛吸纳社会上各方面的人才,使官僚机器更有效率是势在必行的事。通过国家主导的层级考试进行选拔,不仅可以得到受过训练的合格的官吏,而且还可以培育出一个介于国家和个体小农之间的稳定的以儒生为主体的中间阶层,达到扩大封建统治基础的目的。这是科举产生的背景,也是经历了先秦的世卿世禄制、秦代的军功爵制、两汉的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官人法制的多次挫折后的无奈的但又是符合中国古代社会客观实际的理性选择。

秦代及汉初,官吏选任以军功爵制为主,并辅以荫任制和征召辟除制等为官形式。不过,上述方式仍不能满足汉初日益膨胀的国家机构对人才的需求。为解决经邦治国之士缺乏的难题,汉武帝于公元前134年(元光元年),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以备国家选用,从而确立了孝廉察举为官的制度。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以往的官吏世袭制,打破了汉初军功地主一统天下的局面,选拔了一大批国家急需的政治、经济、文化人才。到西汉晚期,由于世族地主把持国家权力,察举制也失掉了原来的意义。魏晋南北朝时期,为适应社会的急剧变化和久乱之后对国家权利的再分配,曹魏于延康元年(220年),始行九品官人法制度。曹丕实行此法的初衷,是想为当时的国家选拔人才和在官僚机构中使用合格的人才,达到“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的目的。九品官人法较之于两汉的察举制,是把人才分为九等,荐举职官时由政府官员与民间人士共同评定,这似乎比察举制少了一点随意性。但随着九品官人法的系统化、制度化和推行于全国,这一制度遂成为西周世官制的翻版。由于门阀世族担任大小中正,控制了选官制度,评判便失掉了客观性,“高下逐强弱,是非由爱憎”。致使官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造成贵族与平民之间有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堵塞了平民百姓中优秀人才的晋身之路。

隋唐时期,在长期的国家管理与政治实践中,官吏选拔与任用制度,经历了不断的改革与变化,也逐步进人了它的成熟期,最终产生了运行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度。隋文帝在开皇年问(581—600),以分科举人取代魏晋以来的九品官人法制度。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建立进士科,开科举之先河。618年,唐朝建立之后,科举取士进一步完善和制度化。国家对考生的资格、考试的科目与内容,以及考试的形式,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与要求。从此科举成定制,为后世所遵循,朝代可以改,皇帝可以换,但科场却不可不开。科举通过考试的方式,凭文取人,使人才选拔有了一个客观标准和衡量依据,使选官用人有了制度性保障。可以说,科举制度的产生是中国人才选拔制度史上的一大进步。科举制度的产生是中国古代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中国古代官吏选任制度自我更新的结果。

二、科举制度中国古代人才选拔制度上的一个创举。

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国家官吏选任制度,具有两大特征:一是相对的开放性和机会平等性(男女平等除外)。由于确立了由政府出面招考,考生按原籍自由报考的原则。除了“十恶不赦”的罪犯及所谓“贱民”外,考生几乎没有身份、阶层、职业、年龄等限制。这种相对开放、机会平等的考试制度,符合了各方参与人的利益,扩大了人才选拔的范围,制度性地体现出一种平等精神。因此,从隋唐至明清的科举时代,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都有资格参与竞争。二是相对的公平性和客观性。科举考试是一种“标准化考试”,做到了考试内容标准化、考试书体标准化和任用标准化。考试成绩这种“量才尺”,在确定考生人仕资格上具有决定性作用。正是有了一个比较客观的评判标准,做到了相对公平和公正,减少了以往选拔官员的随意性。除此之外,科举作为一种规范的行之有效的人才选拔制度,在封建时代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存在于封建专制制度之中,是封建王朝治理国家的重要制度之一,但又不属于某个特定朝代。它能够自行运转,任何人都很难操纵其运行。这种技术上的优势,使科举做到了千年一贯制。

而且,科举制度以规范、严密和配套系统完善著称。一方面,科举与私塾传授、学校教育相结合,形成科举型教育考试体系。读书人不论来自哪一个阶层,若要走科举人仕之路,都必须人私塾或学校,接受国家典章制度和儒家传统文化教育,在学习中修身养性,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后,才能通过科举走上仕途,实现治国平天下的愿望。这一点,在明清时代就有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科举国家官吏选拔、任用、监督、回避,以及致仕、回籍等制度相配套,形成了完整的官员管理体系。因此,科举出身的官员素质和能力都比较强,大都能养成办事认真的习惯和具备行事自律的操守。即使他们致仕回籍后,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造福桑梓,促进当。

地教育文化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由于科举制度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统治者延揽人才,扩大统治基础的重要措施之一,历朝为之制定出一整套详尽而又严密的考试规则。例如,为确保科举取士形式上的平等,采取“一切以程文定去留”的原则,公开竞争,择优录取。为防止考试中出现越轨行为,考试时锁院以防漏题、搜检以防夹带、监考以防偷看、糊名誉录以防关节、内外帘之隔以防串通作弊。同时,公布称为“闱墨”的被录取人的考试文章,并刊印成书,卖给其他人作范文。如果被录取人的文章不太像样,不仅拿不出手,而且刊刻出来也会惹祸。

值得一提的是,科举制度作为封建时代先进的选拔人才方法,不仅在中国影响深远,存在一千多年不被别的制度所取代,就连周边国家朝鲜、越南等,也模仿中国建立起自己的科举考试系统。一种制度能够跨越了中国隋唐以后的不同朝代和政权以及东亚不同民族和国家而广泛实行,已经说明它在古代社会具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进人近代,随着东西文化交流的出现,科举制度也被介绍到西方国家科举制度标榜的“唯才是举”精神,以及注重机会均等,强调公正、平等的合理内核,被资产阶级革命后的英法等国所吸取,演变成一种行之有效的文官考试制度,到今天这一制度已成为西方官员任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西方学者赞叹古代中国发展了一种精心设计的考试制度,这种制度既是一种教育上的选拔,也是一种甄别最有希望的文官的手段。美国学者顾立雅也认为,中国对世界文化的贡献远不止造纸和火药的发明,现代的由中央统一管理的文官制度在更大范围内构成了我们时代的特征,而中国科举制在建立现代文官制度方面扮演过重要角色。可以明确地说,这是中国对世界最大的贡献。

三、科举制度的极端封闭和守旧僵化使其最终走向消亡。

科举制度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中国古代的骄傲。它以制度化的方式培养选拔人才,开创了一个古典式的职业文官治理的时代。可以说,科举制度在历史上是辉煌的。不过,这种辉煌进入近代之后,使人感觉的是落伍和没落。科举制度毕竟是传统农业社会和封建专制主义的产物,在社会发展相对停滞的时代,科举出身的人才似乎游刃有余,可进入内忧外患的多事之秋,其最致命的弱点就暴露出来:科举制所代表的传统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根本不能适应近代国家社会的需要。如同治、光绪年间,一部分官僚推行洋务运动,相继创办了招商局、电报局等一系列新式企业。这些企业是要用西方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来经营的,科举出身的举人、秀才们对这些东西十分陌生,根本无法胜任工作。而西方的学校正是培养这方面人才的,它们有小学、中学、大学,学科齐全,各种专门人才辈出。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看,西式学校显然比科举制度优越。如果中国还是八股应试、策论取士,新的人才从何而来?再说,西学东渐之后,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迅速传播,中国的知识分子对此还茫然无知,整天子曰诗云,如何跟得上社会发展的步伐?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全面转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政治改革大潮涌动,科举制度因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而遭到有识之士的抨击,“废科举,兴学堂”势在必行。1895年,北洋大臣王文韶在天津创办北洋西学堂(北洋大学前身),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南洋公学(交通大学前身),后来各省也陆续创办了各类新式学堂。1901年辛丑条约签定后,清政府实行所谓新政,改革传统官制,大兴实业和开办学堂。在这种情况下,正式废除科举提上日程。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宣布“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延续1300年之久的科举考试在清末被废除,除了社会大变迁及西学东渐的因素外,科举制度自身的落伍也是其退出历史舞台的重要原因。

首先,科举考试的内容日益保守,考试范围不断缩小,理论脱离实际。唐朝时,考试科目有进士、明经、秀才、明法、明算、明书、明道及武举等,同时还保留了“吏道”。对考试内容的限制还不是很多,尚且注意知识和思想的多样化。宋初基本上继承了唐朝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科目和考试方式,到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时科目设置的精神却是“精贡举”、罢诸科,独存进士,即“诗赋取士”和“经义取士”。诗赋进士以诗赋为学习重点,以经义为辅,专习一经;经义进士以经义为考试重点,以诗赋为辅,必须专习两经。可见,法道等体系的知识和思想受到了排斥。明清考试范围则进一步缩小,主要是考经义,规定在儒家经典四书五经里出题。清代科举设计得比较合理,由于考试“专重首场”,首场主要考四书,考生也就专注四书而无暇顾及其他知识,加上考试样卷广为传播,许多人便直接背诵样卷而不再认真阅读经典了。正因为此,考生知识面越来越狭窄,实际运用能力也大受影响。

其次,科举考试的形式日益僵化,根本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科举考试规定必须用“八股文”的文体作文。这一文体是一种程式化、标准化、规范性极强的文体。它规定了一篇文章的具体格式和写作步骤。如规定文章开始要破题,即点破题目要旨。第二步为承题,即承接破题要旨进一步说明之。第三步为文章的中心内容,又分为四个部分,要有提比、中比、后比、束比作为议论。其中每一比,都要有段两股两相比偶的文字,共有八股,因此俗称“八股文”。文章的每部分之间,还规定要有固定的虚词连接,所以非常之刻板。它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淹没了人们的个性,销蚀了人们的创造能力。此外,科举考试间隔时间太长,录取人数太少。科举从产生之日起,录取率就很低。除恩科以外,正科三年一次,每省乡试只取一二百人,全国的会试取三百多人。绝大多数人注定要落榜。这样低的录取率,很难达到唐太宗所说的“天下英雄尽人吾彀中”的目的。一种制度如果不能为大多数人提供发展的机会,不能为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各方面需要的人才的话,这种制度必然要被时代所淘汰。

第三,科举制度虽然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开放性和公平性,但由于这一制度是为封建专制制度服务的,它选拔人才的标准必然要打上封建等级制度的烙印。正是这个原因反映出科举考试最大的不公正,那就是对考生出身的不合理限制。上辈或本人要过饭,可以参加科举并中状元,如宋朝的吕蒙正和明朝的范际昌;可是有的职业却被视为“贱业”,如娼、优、隶、卒等,子孙不能参加科举。这种毫无道理的歧视性规定,在民主思想广为传播的近代显然不合时宜,必然要遭到人们的唾弃。

四、废除科举制度百年之后的冷静思考。

科举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已经整整101年。回顾这一制度产生前后的历史,不难得出一种结论,那就是科举制度中国古代国家组织经过三千年的痛苦探索后,找到的一种适合农业社会国家管理需要的政治教育制度。在科举制度存在的1300年,创造了许多辉煌,同时也留下许多遗憾。为什么这个曾被人们称道的开世界职业文官治理先河的制度废除废除了?除了其自身的原因外,是不是有其他的原因?。

笔者认为,科举制度在近代中国之所以被人们千啐万骂,是由于当时存在着这样一个思想误区:把封建制度科举制度等同,把“八股文”当作科举制度的全部。人们因痛恨封建制度的腐败,把批判的矛头指向。

科举制度,认为科举制度便是封建制度的代名词;又因痛恨科举制度,把“八股文”的刻板、空洞等弊病凸显出来,认为“八股文”足可以代表科举制度的一切。这种思想认识上的简单化比附倾向,导致人们没有用理性的目光和辩证的态度去判断科举制度,而是采取激进的手段把科举制度推上了不归路。这反映出近代中国精英阶层在图强求富问题上的浮燥心理,他们深受近代西方破而后立的思想影响,认为过去的旧的中国的东西都不好,只有近代的新的外国的东西才好,破旧立新重在破上。匆忙之中,在没有找到这一制度的功能替代物之前,便草率地将科举这样一种根本制度全盘否定。

废除一种制度似乎很简单,问题是如何用一种新的制度去填补旧制度留下的空白。科举作为一种人才选拔制度,运行已有千年之久,它内在的合理成份并没有因为科举制度废除而消失。就其内涵而言,科举制度除了是传统教育的重要一环外,它还是一种体现文官治理精神的官吏选任制度。从教育的角度审视,科举制度确实难以适应近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从考试形式选拔文职官员的角度审视,科举制度又有合理和可操作的一面。清末废除科举时,只考虑到科举制度的教育功能并试图加以弥补,但对于科举制度其他重要的社会政治功能,如培养合格官吏的功能,就基本不在考虑范围之中,自然也谈不上弥补了。

正因为清末解决问题的方式过于简单化,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的冲击,以及这种冲击产生的后果是巨大的。

第一,是教育与政治的分离。这本是好事,可以使教育与政治分工明确,各行其是,这本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然而,事物变化还有另一面,科举制度存在之时,士是官吏社会来源,学而优则仕,为士做官是职业。可废除科举以及与科举相联系的私塾教育后,又将新兴的西式学校职责定位为教育与学术之所,不再是以往意义上的官吏养成所。问题就出来了,受过良好训练的官吏从何而来?高素质的官吏如何培养?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麻烦就出来了——民国官场之滥,即从为官不要求资格开始。由于官员选拔无序化,用人没有标准,做官没有限制,所以跑官、要官、买官,以及任人唯亲、结党营私等弊病就变本加厉地爆发出来。

第二,科举制度废除不仅彻底打破了传统政治模式,而且连带摧毁了传统的中国社会结构,使两千年来居于社会中层的以儒生为代表的乡村知识分子阶层无所适从。传统框架被人为的打破,又无新的框架所取代,社会联系链的断裂和价值观的混乱,导致中国社会进人极其混乱和急剧变化的时期。如社会方面是边缘群体的兴起,思想方面是破旧立新尊西的新文化运动,政治方面则是西方政党政治的引入。于是,从经济到政治,从乡村到城市,从社会阶层到体制结构,春秋分争,列国多雄,你还没有唱罢,我就强行登台,中国社会汇成一锅粥,使得本来就落后的近代中国,问题更加复杂化。在这个社会大变迁的时代,人们感到惶惑、茫然而不知所措。新与旧,革新与保守,现代与传统,西装与长衫。洋文与古文,等等交织在一起,越扯越乱。

面对这样的后果,那些刚为科举制的废除而欢呼雀跃的人士又开始为中国官吏选任制度出现空白而忧虑,反过来又对科举考试有了新的认识。梁启超就说:“科举非恶制也,所恶乎畴昔之科举者,徒其所试不足致用耳。……吾故悍然日复科举便”。革命先行者孙中山也称科举考试为“中国良好的旧法”,“往年罢废科举,未免因噎废食,其实考试之法极良,不过当日考试之材料不良也”。新文化运动发起人之一的胡适也认为,科举制度“打破了社会阶级的存在,同时也是保持中国两千年来的统一安定的力量,……所以并不是完全失败的制度!国学大师钱穆进一步指出,科举制度“在理论上,决不可非议”,“我们不能因其出了毛病,而把此制度一笔抹杀”,“把现代通行的制度来作为批评千余年前的旧制度之一种根据,那是最不合情实的”。学者潘光旦也指出,“不论任何制度,不能一百分的完善,也不能有百害而无一利。一笔抹杀的论调,总是不相宜的”。他还把科举考试比作大规模的智慧测验,称之为“中华民族独有之物”。这些言论表明,尽管科举制度已被废除,但是通过考试选择人才的方式却没有也不可能废止。因此,不能因为科举制度的弊病而全盘否定科举考试制度,而应从改进考试的内容和方式着眼,使它更科学、更合理和更完善。

杜怀亮(1958——),男,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历史学副教授。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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