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镇三危房报告制。
()由总处组织对校舍建筑、构筑物进行日常检和维护。
(二)年修三年修次确保校舍完整和整洁。
(三)发现问题及向校长汇报并组织撤离有危险房屋。
(四)请校产责房屋人勘并报教育局。
(五)视问题定请有关房屋检测单位专勘。
(六)视情况对危险房屋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做防措施及设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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