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分公司考评程序补充规定

巴士分公司有关考评程序的补充规定

一、对行车人员加奖减免考核的有关规定。

1、队长权利:队长有对行车人员加奖减免考核的权利。

2、添妥表格:提出对行车人员加奖减免考核的情况,由车队长每月汇总一次,填妥《行车人员加奖减免考核情况表》,次月5日前交经理。

3、主管签字:凡对行车人员提出加奖减免考核等的情况,涉及到主管分管工作的,需得到主管的签字认可。

4、经理批准:最终对行车人员是否加奖减免考核,须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二、对行管员调度员考评程序。

1、考评权利:车队长拥有对所属行管员调度员考评权利,根据其管理作用及管理质量进行月度考评

2、考评依据:由主管队长依据考评标准进行打分,其中主管队长各占50%。

3、考评程序:次月5日由主管依据实绩汇总并向车队长告知考评分数——交副经理签字确认。

4有关说明:调度员、行管员当月考评后,其考评奖在隔月工资中兑现。

三、对人事调动的程序。

1、车队内的调动:车队长拥有对所属行车人员、行管员调度员岗位调动的权利,对行车人员调动,在当月25号之前完成,填好调动表并报总派班;对行管员调度员的岗位调动,应在征求主管意见后进行。

2、车队间的调动行车人员从甲车队调往乙车队,由当事人向所属车队提出申请,得到双方车队长同意后,由总派班落实;行管员调度员从甲车队调往乙车队,由当事人向所属车队提出申请,得到双方车队长同意后,由分公司决定。

3、队长权利:车队长有建议免去调度员、行管员职务的权利。

4、有关说明:对车队缺档人员,需临时派人,由总派班指派;在有预备的情况下,在征求队长意见后,由总派班指定人员填满空挡;对新增加调度员、行管员人选,在征求队长意见的前提下,由主管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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