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学校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为了规范财务制度,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有效地执行资金支付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责,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收入: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金额及有关规定收取,并存入财政专户。

2、财务支出经办人报销单或发票签齐姓名后(包括财务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到会计室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支出审批范围:

(1)1000元以下包括1000元的支出总务主任负责审批;临时工工资由总务主任负责审批

(2)50000元以下的支出由行政校长负责审批;每月课时费、医药费报销及医疗保险等常规支出由行政校长负责审批

(3)50000元以上的支出由法人负责审批

(4)对于大额的工程款和货款由校长办公会负责

4、对资金支付具有最终审批权限的人员,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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