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回收问题与对策

作者:张代维,王子寿,辛征骏。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健康观念的提高,家庭中储备的药品品种与数量不断增多,过期药品问题家庭造成较大的浪费,同时给社会、环境、人民健康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如何有效地回收处理过期药品将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分析我国目前回收过期药品所面临的困境入手,提出了建立以药监、街道社区、媒体、公安等部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的长效联动机制,以实施过期药品的合法回收,确保人体用药安全。

【关键词】 过期药品;回收;长效联动。

With the rapid socio—economic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 of the people’s health,family medicines in the reserves are increasing fast.The problems of expired medicines to the families are the large wastes and the potential security risks to the community,the environment and people’s health.How to effectively deal with the recovery of expired drugs is that we must face and solve.In this paper,the current recovery from the analysis of expired drugs start with the difficulties we are faced by.We propos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drug,neighborhoods and communities,the media and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s of the long—term recovery of expired drugs linkage mechanism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ful recovery of expired medicines to ensure that the human body with drug safety.

[Key words] expired drugs;recovery;long—term linkage。

药品有效期是衡量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指标,过期药品对正常的药品市场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严重影响。因此,加强对过期药品的监管,构建过期药品回收的长效机制,是确保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客观要求。

1 过期药品现状及危害。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健康观念和意识不断加强,我国非处方管理制度的实施,消费者不需医生处方可自行判断、购买、使用非处方药品,使得家庭中储存的药品品种增多、数量加大、储备过剩;与此同时,过期药品给消费者带来了较大浪费和潜在的安全隐患。据2006年一项社会调查表明,我国各大城市平均每个家庭过期药215粒,其中30%~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其中高达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储存过期药品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1]。以上数据表明,如忽视过期药品的处理将会给社会带来新的危害。

1.1 药品安全性及稳定性不可控 药品是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的特殊物质,药品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及稳定性取决于在有效期使用[2]。有效期对于药品有两种意义:一是表示该药品性质不稳定,在符合规定的储备条件下,必须在有效期使用,超过有效期即为劣药,禁止销售和使用。二是表示药品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负责的时间期限,即如果在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要求的条件下,药品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生产企业对此负有工商责任[3]。过期药品中一方面药物有效成分含量下降或消失导致药效降低或失效,另一方面可能出现与治疗作用无关的不良反应,其质量不可控,安全性和有效性都得不到保证,出现用药安全问题不易追查和追究责任,这也是药品的本质所决定的。

1.2 扰乱药品市场 由于对过期药品缺乏完善的回收机制和监督制度,社会中部分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将过期药品回收后,通过更改包装、篡改批号等,又进入城市药品市场,流入农村、小型医疗机构等销售渠道,干扰正常的药品销售市场,不仅使患者贻误治疗,而且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1.3 对环境的污染 我国过期药品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如果随意丢弃或以生活垃圾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特别是磺胺类、青霉素类等药品污染尤为严重,因为药品非常易于分解,而且不少药品有毒,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有生物性、放射性以及化学性三种,而化学性污染已成为土壤和水体的最大杀手,过期药品正是此类污染源之一。怎样应对过期药品回收与科学处理的问题,也是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发展中的问题

过期药品的存在扰乱了药品流通秩序,侵害了国家和百姓利益,对老百姓的用药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当前急需对家庭过期药品进行合法回收并及时销毁。

2 我国目前过期药品回收困境。

2.1 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禁止销售和使用都做了明确规定。然而对于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特别是对零散的家庭过期药品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目前全国除少数大中城市对过期药品进行了公益或者有偿回收活动外,绝大多数地区对过期药品回收还停留在社会倡导和人民群众的自愿回收上,缺乏一套健全的回收机制。

2.2 经费问题的困扰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质量管理机构,同时也是回收过期药品的主体部门。回收工作要组织公益宣传,公益回收活动和统一销毁过期药品的活动涉及的综合费用十分庞大,因为过期药品回收箱的覆盖范围也较广,而药品监管部门的资源有限,无法为回收工作配备专门人员、投入大量专项资金。对于各级药监部门来说经费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3 群众对回收药品认知率低 北京市是全国率先进行过期药品宣传和在社区投放过期药品回收箱的大城市之一,但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州分局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对辖区的过期药品现状的调研来看,绝大多数居民不知道过期药品回收箱放置何处,有78.6%的居民不知道家附近有过期药品回收箱,仅有21.4%表示知道;同时,65.2%的居民不了解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卫生院可以回收过期药品。46.2%的居民不了解政府有关回收过期药品的政策[4]。这个情况说明,即使在已经开始开展药品回收的城市里,老百姓对于过期药品的认知情况都不理想。

2.4 国内大多数企业力量薄弱 有人认为过期药品回收药品销售最后一个环节,应全部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来承担[5]。但实际情况是,我国大多的药品生产企业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除了少数有实力的大药品生产企业之外,大多药品生产企业难以独立承担回收过期药品的费用以及不具备处理过期药品应有的技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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