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三级查房内容

医院三级查房的内容。

一、住院医师(包括管床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撰写首次病程记录,应将病员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他资料进行概况叙述,并作出诊断治疗计划;续后查房记录应包含病员症状、体征的变化、临床处理的依据、疗效的评价、实验室检查结果对诊断治疗意义的分析和疾病诊断治疗计划变更的依据以及伙食、生活等内容。

二、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包含疾病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治疗计划以及治疗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续后查房记录应根据病情演变及诊疗经过,扼要记录疗效的评价、实验室检查结果对诊断治疗意义的分析;对危重、疑难病例查房记录病员目前的主要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措施和方法。

三、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包含对疾病诊断治疗计划的意见以及诊疗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对危重、疑难病例查房记录解决主要矛盾的措施和方法。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通过查房应:

1、了解本科室业务开展情况,解决危重、疑难病例的诊治;。

2、对病员诊断治疗及其具体的措施进行质量把关;。

3、承担责任;。

4、带教下级医师;。

5、了解、掌握下级医师的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

四、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对各种病例查房记录侧重点:

1、一般病例(带诊断入院病例):侧重记录疾病诊断的依据,必须鉴别鉴别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2、待诊病例:侧重记录临床症状、体重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在临床鉴别诊断意义以及明确诊断的途径、措施和方法。

3、危重病例:侧重记录当前主要矛盾以及解决主要矛盾的途径、措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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