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三级查房内容
一、住院医师(包括管床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撰写首次病程记录,应将病员的主要症状、体征及其他资料进行概况叙述,并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续后查房记录应包含病员症状、体征的变化、临床处理的依据、疗效的评价、实验室检查结果对诊断、治疗意义的分析和疾病诊断、治疗计划变更的依据以及伙食、生活等内容。
二、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包含疾病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治疗计划以及治疗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续后查房记录应根据病情演变及诊疗经过,扼要记录疗效的评价、实验室检查结果对诊断、治疗意义的分析;对危重、疑难病例查房应记录病员目前的主要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措施和方法。
三、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包含对疾病诊断、治疗计划的意见以及诊疗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对危重、疑难病例查房应记录解决主要矛盾的措施和方法。
3、承担责任;。
4、带教下级医师;。
5、了解、掌握下级医师的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
四、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对各种病例查房记录侧重点:
1、一般病例(带诊断入院病例):侧重记录疾病诊断的依据,必须鉴别的鉴别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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