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理论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斯金纳强化理论很大程度上被人们应用于人的行为改造上。

强化可以将其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是两种相辅相成的激励类型,在管理各过程中对人的行为强化作用。

本文在介绍斯金纳强化理论的基础上,阐述了正强化和负强化企业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和价值所在。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强化理论;正强化;负强化;企业管理   一、斯金纳强化理论   斯金纳,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心理学家、教育学家,新行为主义心理学和新行为主义教育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强化原则为基础的关于理解和改造人的行为是他强化理论的重要内容。

其主要的观点是:人的行为是对其所获刺激的函数,如果刺激对他有利,他的行为就可能重复出现;如刺激对他不利,则他的行为就可能减弱甚至消失①。

所谓强化,就是通过某种手段是否会影响该行为的持续性发生,即该行为的肯定或否定的后果,根据强化的性质和目的可把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

企业管理中,正强化奖励那些对组织有利的行为,从而加强这种行为的,正强化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例如:奖金、表彰、对绩效的肯定、改善人际关系、赋予挑战性的工作、给予培训、学习晋升的机会等;负强化就是惩罚那些与组织不相符的行为,从而使那些行为逐渐消失为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负强化包括物质处罚和精神处分,例如:扣钱、罚款、处分、降级等,有时不给予奖励或少给奖励也是一种负强化②。

二、强化理论企业管理的意义   强化理论的研究是指通过强化物或者刺激物来作用于人的行为从而改变人们的认知途径、行为方式、习惯等。

这一理论企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该理论强调每个人虽每个人差异性的个体,但人的行为亦是可变的,我们大多数人的行为都是通过学习获得,在学习过程中学习动机动机被强化;其次,企业管理者通过采用有效的认知行为动机,并使这种强化朝着有利于企业组织目标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向发展。

第三,在企业管理中,针对企业管理的不同需求和具体对象具体管理对象,可以采取多样化的有效强化来提高企业管理的绩效。

三、强化理论企业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对强化理论应用,要考虑到强化的模式,并采用一整套的强化体制。

强化模式主要由“前因”、“行为”和“后果”三个部分组成③。

“前因”是指在行为产生之前确定一个具有刺激作用的客观目标,并指明哪些行为将得到强化

行为”是指为了达到目标的工作行为

“后果”是指行为达到了目标时,给予肯定和奖励;当行为未达到目标时,则无肯定和奖励,甚至给予否定或惩罚,以达到管理目的。

(一)应以正强化方式为主   正强化员工自尊心和自信心的培养有重要作用。

企业管理的正强化员工符合企业行为就是对于企业内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对于工作踏实、肯干、有耐心、努力上进,对于人际关系不论是和领导还是下属都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进步,对于以上行为要正向强化以促进这些行为持续性。

强化的科学方法是:应使其强化的方式保持间断性,强化的时间、效度和数量也不固定。

企业高层决策者、管理者和培训者应根据员工的需要和员工行为状况,不定期、不定效、不定量地实施强化

在正强化中,还要注意将企业的整体目标和职工个人目标、最终目标和阶段目标等相结合。

通过对完成个人目标或阶段目标中做出明显绩效或贡献者,给予及时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已达到正强化的成效。

(二)正确把握负强化的力度和尺度   负强化即对每次不符合企业组织目标行为予以批评或处罚,以减少这种行为重复出现的概率。

同时负强化会造成员工的不安全感,甚至会破坏企业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

因此,在运用负强化时,处罚依据要公平公正,运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在消除副作用同时提高了负强化的有效性。

(三)注意强化的时效性   强化的时间对于企业管理强化的效果有较大的影响。

值得表扬事情的发生时间与表扬的时间差距愈大,则表扬的激励效果愈小。

员工一旦取得了成绩,就应及时表扬,这样能强化他们的内在驱动力,保持积极的进取状态。

一般而论,及时强化可提高员工行为强化反应程度,但而不定期的非预料的间断性强化,往往可取得更好的效果④,定期持续正强化会使员工的内心驱动力逐步淡化,所以适时性原则是正强化的一个重要原则

(四)因人制宜差异性的强化方式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要在不同的阶段是多种多样的,且存在着个别差异。

企业中的每个人根据不同的强化物和强化机制所产生的效应会因人而异。

因此,在运用强化手段时,应针对不同环境下员工不同的需求采取差异性的有效的强化方式。

四、企业管理中运用强化理论应注意的原则   强化理论能否有效应用企业管理中,从而促使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要求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尤其是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者在运用强化理论的时候,应掌握一些原则

(一)奖励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管理中,当员工的某些行为在得到奖励后会继续重复这种行为,对正确的积极的行为、对有工作成绩和效果的个人或群体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同时也会鼓励和鞭策受奖励周围的人。

与此同时,对于不良行为给予酌情惩处,减少不良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惩罚与负强化目标不同,惩罚是为了降低某行为的概率增加不愉快,而负强化是为提高某行为的概率减少不愉快。

(二)“奖励惩罚并用”不等同“奖励惩罚并重”   首先,惩罚会造成员工的不愉快情绪,会造成新的不良行为,它只是从侧面告诉员工如何免于接受惩罚;其次,过分的惩罚会使员工产生挫败感,产生消极情绪,降低员工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第三,“惩罚”有时不公平,容易被官僚主义在滥用,用来发泄权利的私欲。

(三)趋于重复发生的原则   所谓强化因素就是会提高某行为的重复发生率。

间断的不定期强化效果一般比连续固定的强化要好。

不定期的强化也更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自尊心和自信心,同时间断的强化会不断提高某行为的内在驱动力,比持续的强化效果更好。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