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健全的保障体系完善我国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党的十六后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行了相当全面的阐述,并具有了许多新意。

(一)明确了加快建设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思想。

《决定》在第九部分集中阐述社会保障问题时,首先明确的便是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提法显然具有针对性。因为经过近二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走过了改革普惠的阶段,正在进入利益分割的时代。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流动与固定户籍人口的利益冲突,以及地区与城乡发展失衡的现实格局,均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发挥出其应有的调节作用。

在充分肯定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近二十年来尤其是近五年来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必须看到这一保障体系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体系缺漏、保障不足构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迄今为止,我国还只有25%的老年人有养老保险保障,10%的人有医疗保险保障,20%的非农劳动者有工伤保障,面向乡村数千万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建立,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各项福利事业均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与城乡居民的需要。上述事实客观地揭示了社会保障制度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足。因此,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目前的问题不是可能出现西方福利国家的福利病,而是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还不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调节力度还有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存在着距离。

有鉴于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时代背景下,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具有了必要性与紧迫性,而且也具有了相应的经济基础与条件。(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无疑构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的总基调,这一基调决定了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将进入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短期内可以是一个低水平的但必须是一个没有漏洞的体系,城乡居民在遭遇生活困境时都应当免于陷入绝望境地。

这一指导思想较之以往单纯强调社会保障改革只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或者仅仅充当市场经济的一个支柱,显然要更全面、更先进、更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它将促使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的现实局面逐步得到改变,社会保障最终将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内容,并在其中发挥出应有的功能作用。

(二)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思路。

在(决定)中,有关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论述体现了执政党对这一制度建设基本思路。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提出了要健全就业、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制度,强调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并在发展非公有经济时明确提出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提出通过户籍改革实现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当地城镇居民应有的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应是其中应有之义),以及对居民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规划等。这些论述虽然较为分散,但总体发展思路是清晰的,即中国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全面建设,尽快朝着体系完整、制度健全、水平适当、统放有度的方向推进。

二是明确提出了统一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追求的是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并最终使基本养老金基础部分实现全国统筹的目标,换言之,未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是一个全国统一的制度安排;失业保险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要统一。

三是确立了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路。如明确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区保障及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贫困农民医疗救助等,体现了不同部门之间统筹考虑和城乡之间统筹发展基本取向。

四是突出了完善体系建设完善体制的有机结合。(决定)不仅较完整地阐述了各社会保障项目的建设要求,而且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与管理,以及中央与地方政策社会保障权责的划分等。

上述基本思路的确立,意味着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不断地走向深化,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得以确立。

(三)进一步确立了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皮建设的蓝图。

(决定)不仅在第九部分集中阐述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等主体框架的内容及其建设方案,而且在第四部分、第十部分、第十一部分亦论述了相关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内容,从而确立了全面推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蓝图。

从(决定)的有关内容可以看出,这张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蓝图主要包括了如下基本内容:

第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坚持统账结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的前提下,明确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整城镇全体从业人员和这一制度最终走向全国统筹的要求,但针对现阶段各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有些地区甚至还停留在县级统筹的现实,(决定)提出从这种低层次统筹迈向最高目标的具体步骤,这就是依循建立健全省级调济基金、完善市级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最后才是在条件具备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部分的全国统筹。在此,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侧目标已经非常明确,走向这一目标的路径与步骤也非常明晰,从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实现国有企业职工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这是基于下岗职工现象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这一政策的终结而逐步消失而提出的,它是当前正在推进的工作,也是近年内必须完成好的社会保障改革任务。

第三,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体制与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真正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此,目前执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制度还可能需要做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个人账户的作用需要认真研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使用与控制机制亦还需要完善;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这两项制度改革事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成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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