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国税的探索与途径

一、和谐国税的基本特征  和谐国税至少应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特征:  (一)和谐国税是法治国税国税机关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税收的聚财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严肃查处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公平、有序的税收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规范税收管理,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国税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适应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 (二)和谐国税是效能国税国税机关职责分工明确,业务流程优化,岗责体系完善,协调配合紧密,并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好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按照一体化的要求,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内部行政的各项制度规范、健全,并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各部门、各环节在规范的机制下协调、高效运转。

(三)和谐国税是文明国税国税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税收服务的内容日益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质量不断提升。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在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同时,实现纳税人满意度的同步提高。国税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各种健康有益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国税部门和国税干部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起良好形象。

(四)和谐国税是活力国税国税机关在干部的培养、使用、激励和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国税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国税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明显增强,实现人的发展与国税事业发展的互促互进。

(五)和谐国税是稳定国税。与人为善、和衷共济、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等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成为国税干部的核心价值观。全体干部在本单位、本部门得到尊重、理解、关心和信任,工作顺心、生活舒心。同事之间、干群之间、部门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帮助、相互信任,发生误解能够得到及时沟通,出现隔阂和矛盾能够得到及时化解。国税干部自觉遵守各项法纪条规,国税队伍保持健康、纯洁。

二、构建和谐国税处理好几个关系

构建和谐国税,不仅要处理好系统内部各种关系,实现内部和谐,还要处理税收与外部关联的各方面关系,使之和谐共融。具体来说,要着重处理好五种关系

(一)要处理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正确处理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就是要树立税收经济观,跳出就税收税收的思路,转变税收增长越快越好的观念,遵循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规律,努力实现经济与税收的共同发展。同时,要适应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把增收重点放在扩大经济规模、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上来,努力实现税收的最优化而不是最多化。

(二)要处理管理服务关系税收管理税收服务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税务机关的职责中既有管理又有服务,这种管理服务是互相兼容的,管理中包含着服务服务中包含着管理,两者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处理管理服务关系,就是要求国税机关在执法中体现对纳税人的人文关怀,在服务中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用好权、守好责、服好务,构建一个互信、平等、融洽、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三)要处理好治队与治税的关系国税干部的素质决定着税收工作的水平,要收好税,必须先带好队。处理好治队和治税的关系,就是要按照“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在重视税收业务工作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人格,维护人的权益,激发人的潜能,为国税干部个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机会和可能,促进人的发展与国税事业发展和谐统一。

(四)要处理好机关与基层的关系国税系统是一个垂直管理部门,上级机关担负领导组织职能,基层单位负责具体税收征管工作。国税部门的特殊性使上级机关处于重要领导地位,基层单位对税收征管质量起着重要决定作用。处理好上级机关与基层单位的关系,就是要把握一个原则,即:上级机关要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关心基层、服务基层,而基层单位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尊重上级、服从上级。

(五)要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建设和谐国税,人人有责。全体国税干部都是国税队伍中的一员,每个成员必须增强集体荣誉感和事业归属感,为和谐国税建设增光添彩。处理好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要求每位干部首先自求和谐,领导干部带头促进和谐,干群之间共同维护和谐,在国税内部形成一个凝心聚力促和谐、团结一心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全面构建和谐国税的途径。

(一)坚持依法治税,促进税收与经济发展和谐。一是依法做好收入工作。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进一步严密税源监控、加强税收分析、严明收入纪律,做到有税尽收、无税禁收,不断提高组织收入的质量。二是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开展经常性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强化对税收执法过程的监控考核,督促国税干部增强法制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防范和降低执法风险。建立健全税务审批公开、重大审批事项集体研究等制度,提高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整顿规范税收秩序。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税收征管秩序相对混乱的重点区域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依法做好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和执行工作,防止以补代罚,增强稽查的威慑力。四是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注重发挥税收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办税服务厅和税收宣传资料等载体,广泛、持久地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辅导,让社会各界了解税法,让广大纳税人遵从税法,让国税干部熟知税法,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

(二)坚持科学管理,推进税收内部管理和谐。一是加强税源管理。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开展户籍清查,搞好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比对,减少漏征漏管现象。建立健全税源管理互动机制,实现对税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把管户与管事、人管与机管、案头管理与实地巡查、纳税评估与税收检查等紧密结合起来,保证税收管理员职能的充分履行。探索完善分类管理办法,积极推行驻厂管理、专业管理、以票控税、核定征收等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对大型集团、退税企业、收废及利废企业、所得税企业等纳税人税收管理水平。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促进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外出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秩序。推行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巩固办公自动化成果,努力实现无纸化办公。开展“增收节支、勤俭办事”活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三是推进信息化管理。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重点由新推系统转向强化应用,提高现有各类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益。在抓好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的基础上,推进与外部的互联互通,促进内外信息的双向流动、实时共享和综合比对。

(三)坚持优化服务,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一是改进服务手段。依托国税互联网站,建设“网上办税厅”、“网上法规库”,并积极完善网上办税服务系统,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咨询、认证、报税、申报、缴款等服务。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满足纳税人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办税公开力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总局关于“两个减负”的各项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三是完善服务考评机制。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制定纳税人对纳税服务质量的评议和监督制度,采取公众打分、问卷调查、电子评价等方式,定期对纳税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评选表彰月度、季度、年度“最佳办税员”。设立服务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箱,聘请特约监察员,印发服务监督卡,确保社会各界意见反馈渠道的畅通,加强对办税服务的监督制约,促进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四)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干部与事业发展和谐。一是强化干部培训教育。在开展全员培训的同时,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稽查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反避税人员、统计分析人员等各岗位人员的培训,并组织开展能手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二是优化干部管理机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交流轮岗等一系列制度,打破论资排辈的陋习,构建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计算机、征管、税政、稽查、写作等方面的人才库,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为国税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智力支持。三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积极开展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国税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起来,增强国税文化的渗透力,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干部形成新理念、树立新风尚。四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廉政教育,筑牢国税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防止以税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的发生。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损害国税部门形象的“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严明税风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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