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金融服务总结

第一篇:农民工金融服务总结第二篇:农民工金融服务调查第三篇:艳山红分社开展农民工金融服务第四篇:基于农民工市民化金融服务研究第五篇: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思考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农民工金融服务总结

一、 加强教育引导,调整农民工就业思路针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沿海和内地部分外贸企业倒闭、裁员、降薪等给劳动力转移就业带来的不利因素,我们对广大返乡农民工开展了多方面的教育引导,及时帮助他们调整就业心态和就业思路。一是宣传当前就业形势,发动农民工抢前就业。春节前,我们抓住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有利契机,组成5个宣讲组,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全县500多个自然屯开展了以认清形势、客观择业、加快再就业步伐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周活动,发动广大农民工要早打算、早联系、早出去,避免人满为患。同时教育广大农民工外出要先就业后择业,避免一味的追求高薪、高酬而失去再就业机会。二是宣传返乡创业典型,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一方面,制作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电视专题》节目,大力宣传返乡创业农民工典型事迹,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农民工返回家乡创办各类企业。到目前共播放农民工返乡创业方面相关专题节目7期,涉及返乡创业能人10几人。另一方面,春节前后,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返乡创业农民工典型深入到村屯开展了现身说法活动。目前全县共举办各种规模的返乡创业经验交流会40余次,参加交流的返乡农民工xx多人次,有效增强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热情。三是宣传就业政策,鼓励农民工勇敢就业。通过在电视媒体上发布公告、召开返乡能人座谈会、印发宣传单、深入村屯培训等办法,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办法》以及《绥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进一步增强了农民工外出就业返乡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 丰富培训途径,增强农民工就业能力。

针对传统的培训一般都是拟定好专业后再招生,学员自主选择培训专业的空间较小,培训效果差的实际情况,我们大力开展地方实用技术培训,并引进外埠培训基地来丰富培训专业,大大增强了培训的实用性。一是做强 内部培训。一方面,一月份组织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协会深入到村屯对6226名农民和农民工开展了法律知识、维权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等引导性培训,有效提高了他们外出务工时自我保护、依法维权的意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县职业技术学校培训主阵地作用,加快了对电气焊、汽车维修、电动缝纫工等社会需求量大的热门职业技能的培训。同时对黑陶加工、草柳编织、亚麻制品编织等具有本县特色、就业空间大的专业也增大了培训规模和投入。二是做大外埠培训。根据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倾向于参加中、长期职业技能陪训的实际,我们引进中国一重技师学院、哈尔滨技师学院、黑龙江曙光职业技术学校、绥化超越计算机学校等10几家县外培训学校来作为我县外埠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有效拓宽了学员选择培训学校、培训专业和培训时间的空间。三是做实联合培训。针对一些需要长期实践才能达到熟练程度的专业技术,我们采取校企联合的办法,培训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联合培训协议,将培训后的学员输送到企业后,再由企业对学员进行15—30天的熟练期培训。有效加强了校企之间的默切配合,在提高培训质量的同时,也有效提高了就业率。

三、 拓宽转移渠道,稳定农民工就业数量。

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不断加深,劳动力就业渠道变得越来越窄的实际情况下,我们积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最大限度的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大的择业空间。到目前为止,返乡的20140名农民工已有15200人实现了再就业,占返乡农民工数量的75%以上。一是依靠劳务基地吸纳转移。一方面,整合县内劳务基地,扩大内部就业数量。3月初,我们对全县xx年的通村公路建设工程、改善农村居民饮水工程、城市开发建设工程、大中私营企业和县内各大农、林场等用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用工量大约在7000人以上。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我们在县内建立了4大劳务基地,并与25家承包商、私营企业主和农、林场签订了4000多人的用工合同,为农民工春种后在县内就业积蓄了广阔空间。另一方面,巩固和辟建县外劳务基地,稳定外埠就业规模。2月末,我们组织各乡镇主管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深入到环渤海经济圈和京津塘地区考察开发劳务市场,并与山东杉青针织品有限公司、烟台盛泰服装制品有限公司、大连东扬海产有限公司、天津捷安特自行车厂等10家用人单位签订了3500人的长期用工协议。同时还依托省办在佳木斯、满洲里等地举办的劳务对接会建立劳务基地三处,又可吸纳农民工300人以上。目前已向以上各劳务基地输送农民工1000多人。二是依靠双带带动转移。今年我们继续鼓励干部领带和能人引带农民外出务工,原定的双带优惠政策不变,截止到目前通过双带实现转移就业的人数已经超过了1万人。三是依靠品牌效应影响转移。今年我们把稻香女家政服务员和巧巧手缝纫工两个劳务品牌进行了重新包装和推介,在哈尔滨、大庆、大连、烟台等地通过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我们的劳务品牌,到目前已转移品牌劳务人员2300多人。四是依靠各级政府组织转移。我们把春节后通过各级政府集中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就业作为缓解危机的重要办法,同部署、快行动、严考核,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截止到目前,全县通过县、乡、村三级行政部门向大连天宝食品有限公司、天津金锚集团、河北雄县气球厂等多家企业输送农民工达xx多人,其中县劳转办正月初九到正月十五的一周时间直接集中组织外送农民工125人,并派专人把他们护送到了用人单位。这一举措不但实实在在的为农民就业提供了可靠的门路,同时也间接告之广大农民工朋友外面并非无业可就,只要有信心和决心,一定能够逆流而上,实现自己的务工创业梦想。

四、 强化维权服务,健全农民工就业保障体系。

一是搞好信息服务。一方面,利用四级信息服务网络向广大群众发布务工信息6000余份,就业岗位1万多个;另一方面,在电视台不间断的播发务工信息移动字幕,并每月更新三次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全面的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再就业信息,有效减少了外出务工的盲目性。二是搞好转移服务。春节前,我们组织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协会深入到村屯对广大农民和农民工开展维权、法律方面知识培训,发放 农民工维权手册等相关资料1xx余本(张),有效提高了农民外出务工时预防侵权、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还在县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开通了农民工维权服务热线,从劳动、司法等部门抽调专人轮流接待来人来电咨询,为农民工提供法律、维权、务工常识、就业指导等服务。三是搞好安心服务。对农民工返乡后索要承包田发生的纠纷问题,县、乡、村都会积极帮助解决和协调。到目前为止,各级相关部门共为返乡农民工解决土地纠纷问题6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返乡后无住所的农民工家庭,民政部门、各乡镇村都作了大量的工作,积极帮助他们租借房屋,解决好了这部分人的过冬和生活问题。对家庭贫困农民工,采取党员干部一对一的结对帮扶办法,为这些农民工提供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帮助。春节前还对贫困农民工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帮主他们安排好生活,让他们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

第二篇:农民工金融服务调查。

射阳农商行。

金融支持农民工调查报告。

县人行:

按相关要求,我行组织对金融支持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信息建档工作。我县是农业大县,根据县有关部门统计,2014年外出务工人员有6万人,为了掌握详细情况,近年来,我行通过“阳光授信”、“三走进”等活动,对辖内的农户基本情况进行了排查并建了信贷档案,其中包括广大农民工及其家庭的基本信息、经济信息等内容,截止报告日,我行已建档农户24万户,其中覆盖了绝大部分农民工及其家庭。

二、开展“阳光信贷”,打造支农品牌。为了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从去年起,我行积极推进“阳光信贷”工程。经我行大力推动,我行对全县农户授信10万户,授信总额达12亿元,今年累放“易贷通”小额农贷3.2亿元,易贷通小额农贷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总额控制、手续简便”,农户持小额易贷通到柜面申请贷款只需几分钟时间,为了解决广大农民工长年不在家的问题,我们采取灵活的信贷政策,将农民工的配偶作为发卡对象,保证了广大农民工也能用上“易贷通”卡。

三、创新支农信贷产品。我行在传统的信贷产品基础上,针对部分返乡农民工创业致富的要求,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今年推出了十几 1。

款个人产品,其中涉农产品有“开心鱼塘”、“致富快车”、“商贸通”等,其中:“开心鱼塘”主要是针对辖内的水产养殖户,通过联保的形式,简化贷款手续,目前贷款余额达2.8亿元,“致富快车”主要发放对象是各类农村经纪人,用于农副产品的收购、流动资金,全县很多农副产品经纪人在收购季节,通过申请“致富快车”流动资金贷款,开展农副产品收购,对繁荣农副产品购销市场,畅通农副产品销售渠道,起到了很多的作用。

四、畅通结算渠道。我行目前网点40个营业网点遍布全县各乡镇,并延伸到周边县市,自助设备服务点众多,结算渠道畅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化支付手段齐全,同时,我行积极代理县财政涉农资金,各类涉农资金账户发放面基本覆盖全县农户,基本上达到每户一本。为广大农民工及其家庭提供了方便金融服务。同时,我们积极依托人民银行的支付系统,开展各类跨行业务。同时,我行的圆鼎卡实现了机构间省内通存通兑、储蓄账户全国同业机构通兑,极大方便了广大农民工的资金汇兑。

五、做好金融安全宣传。近年来,我县各类担保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机构不断成立,其中很多机构违规从事吸储放贷业务,存在很大的隐患,不断发生此类机构法人携款外逃案件,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户的利益,为了帮助广大农民工及其家属增强金融安全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我行利用媒体、短信平台、宣传车、流动字幕、广告标语等形式,开展金融法规普法宣传,帮助广大农民工作增强金融安全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六、缩短简化贷款流程。在农商行组建制度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践和基层营销人员的反映,结合客户的反馈意见,重新修订了客户授信业务流程,将审批权限进一步向支行级机构下放,将审批人员向下派驻到营业网点,进行现场审批,逐步向专职审批人方式转变。缩短了审批链条,提高了审批效率,建立了涉农贷款的审批“绿色通道”,广大农户申请贷款更为方便、快捷。

七、优化涉农贷款利率。我行对各类涉农贷款实行优惠利率,进一步调低各类抵质押类支农贷款的利率水平,同时运用存贷回报率的手段,对资金回笼在我行的农户,根据其资金回笼情况,进一步给予优惠利率。

以上报告,请指正。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艳山红分社开展农民工金融服务

艳山红分社开展农民工金融服务

工 作 总 结。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积极促进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近年来,艳山红分社以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为依托,通过“信贷专柜、送贷上门、集中发放”等多种方式,推出一系列针对农民工实际需要的金融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资金支持。现把我社在“十一五”期间开展农民工金融服务的总体情况及“十二五”期间的工作思路和安排作如下报告。

一、艳山红分社“十一五”期间开展农民工金融服务的总体情况:

艳山红分社服务的艳山红镇地处白云区中心地区,属于城关镇,城市化水平较高,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较多,艳山红分社针对这一实际情况,依托小额农贷和联保贷款,积极贷款开展“农民工创业贷款”,对于外出务工的这部分农民工,艳山社根据村委出具的情况证明,对其进行授信,发放1万—5万元的创业贷款,并实行利率优惠。建立农民工的信息等级簿,纪录其家庭成员、务工地点等核心信息。针对农民工外出务工不方便“按季支付”信用社利息的情况,艳山红分社通过与农民工配偶签订“按季付息协议”和允许农民工“按年付息”等便民措施,免掉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十一五”期间,艳山红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发针对农民工金融产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金融服务活动,艳山红分社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期间,组织信贷人员走进农民工家中,了解农民工返乡原因、就业愿望、创业项目及资金要求,对返乡农民工的个人。

能力、技术水平、经济状况、创业条件、创业项目和资金要求逐户进行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适时推出“众福使者”、“惠农金”的农民工创业贷款,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简化贷款发放手续、缩短发放时间,竭尽全力为农民工提供信贷支持。同时,通过金融知识有奖竞猜活动,深入农村地区普及金融知识,把金融服务送到广大农民工身边,截至到2014年底,艳山红分社发放“农民工外出创业贷款” 227万元,发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418万元,帮助300多名农户工创业和再就业,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工外出务工返乡创业贷款难、资金少的问题。

二、艳山红分社服务农民工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服务品种少、起点高。我社缺乏针对农民工客户群的专用金融服务产品,开发的金融产品起点较高。如银行卡开立需手续费和年费各10元,向异地汇款要收取汇款额1%的手续费,异地取款要收0.5—1%的手续费;银行卡丢失,补办不易且要手续费,这对于大部分靠打工谋生的农民工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二)、农民工汇款便利性受到制约。由于我社尚未开通全国性的通存通兑,很多农民工在外地用信用社的卡“取不到钱”,也不能通过信用社的结算通道把打工所得的工资寄回家。

(三)、农民工贷款风险系数高。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强、收入不稳定,金融资产微薄,在外务工整体收入水平不高,部分农民工只能维持简单生活。他们因暂时无法领取到工资造成生活困难时,造成较大的贷款风险。

(四)、金融服务宣传少。一方面,农民工流动性强,多数文化知识水平低、信息不灵、理财意识不强,很难有时间主动接受金融服务宣传,从而无从接受各类新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认为农民工群体支付能力不强,社会信用意识淡薄,金融服务需求品种单一,从而对农民工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宣传次数明显偏少,针对性也不够强,从而使农民工无法充分享用现代化金融服务带来的好处。

对策和建议:一是继续推广农民银行卡。信用社应从为农民工服务出发,切实降低农民工使用银行卡的手续费用,对卡费、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用、跨行查询、异地存取等费用予以优惠,能免收的就免收。二是尽快建立全国间的农村信用社通存通兑业务。三是不断改善农民工金融环境,将农民工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和个人信用状况等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归集范围,为农民工“量身定做”开发出特色信贷产品。如对有一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经商农民工开办小额抵押贷款,对外出务工农民工开办居住地农信社小额贷款等。

三、艳山红分社2014年及“十二五”期间的工作思路和安排:推进新农村建设,是惠及农民、发展农村经济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白云联社艳山红分社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艳山红分社把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作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新农村号召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促进金融机构各项业务发展,实现多方共赢的有效途径。结合艳山红分社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艳山红要针对部分农民工金融知识缺乏、金融意识落后的问题,通过电视、报刊、文件、传单、座谈、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知识、理财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要抓住两大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成立服务队深入车站进行宣传,开展“进乡驻村到户”等活动,为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工及各方面支持参与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系统联动,以卡为媒。一是要以自身产品为依托,以电子网络平台为载体,充分借助和发挥银行卡产品的系列功能优势,以卡为媒,集中组合营销。二是联社的领导下,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以农民工银行卡为主打产品,以农民工银行卡为切入点,积极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以满足农民工对方便、安全、快捷的资金流动转移服务的需求。三是要充分运用人民银行已上线运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将务工卡纳入人行支付系统的大平台,整合各类金融机构的网络接口,确保务工卡跨行通存通兑的顺利实施。同时,大力拓宽农民工的资金汇划渠道,提供如漫游汇款,电子银行等汇划服务。四是要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力度。农村信用社要加快综合系统改造,做好受理其它行卡的各项工作;农业银行也要增加财务资源投入,加强现有乡镇网点建设,对于一些务工卡发行量较大、区域位置较好、发展颇具潜力的重点乡镇,可增设atm自动柜员机、自助服务设施等,增强服务功能。五是在一定时期内可对发行和使用务工卡采取适当的优惠措施,通过开展农民工办卡抽奖等活动,不断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的发行量与使用率。

(三) 创新服务,提高质量。加强对农民工的综合金融服务,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其提供汇兑、转账、信用卡、信息咨询、综合理财等服务。为解决农民工家庭生产经营或自主创业的资金困难,各类金融机构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适当调整信贷政策。如放宽对农民工的信贷准入条件,采取灵活有效的抵押担保方式等措施。建议县域金融机构可积极稳妥地推广农民工生产经营贷款、个人创业贷款、可循环使用贷款等,从而实现农民工银行卡业务与信贷资产业务有效对接。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探索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业务管理。对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指定设立工资保证金专户或要求在指定账户中预留工资保证金的,要积极予以配合。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事业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惩戒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录入当地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配合政府劳动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应建立农民工档案,组织开展对农民工的信用担保业务,大力鼓励农民工创业发展。

白云联社艳山红分社。

2014年11月16日。

第四篇:基于农民工市民化金融服务研究。

基于农民工市民化金融服务研究。

【摘要】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面临着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不足、金融服务品种单一和金融服务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金融服务必须健全和完善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的力度以及加强金融服务风险管理,从不同层面解决制约农民工金融服务需求的因素。

【关键词】金融需求 金融服务 农民工市民化

农民工市民化是现阶段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不仅能够实现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的改善,也有利于城市的发展。因此,为农民工提供全面的服务和优质的生活环境是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通过改善面向农民工金融环境以提供全方位和高层次的金融服务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

农民工市民化是农民原有生活方式、身份地位、价值观念以及工作方式等全面融入城市,进而向城市市民转化的一个社会过程。这一过程包含着四个层次:一是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工到正规劳动力市场上非农产业工人的转变,即产业的转换;二是居住地点从农村社区到城市社区的转变,即地域的转换;三是实现了农村户口到城市户口的转变,即户口性质和社会身份的转变;四是实现了固有思维方式、社会组织形态、生活观念、生活习惯和道德水平等的转变,即思想文化的转换。

农民工市民化是一个受社会、经济及体制等各种因素制约和影响的具有渐进性和历史阶段性的复杂社会过程。渐进性体现在从传统意义的农民到现代化的市。

民的实现需要一系列制度的变革、农民自身的学习和完善,需要经历相关利益群体的长期博弈而完成;历史阶段性体现在农民工作为传统和现代转型中的社会特殊过渡性群体,必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完成而实现转换和终结这一进程。农民工市民化金融服务需求及现实问题。

伴随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知识的普及以及农民工现实生活需要,农民工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金融需求:一是汇兑需求,由于针对农民工的汇兑结算服务的不健全、商业金融机构网点撤并以及农村信用社电子汇兑系统的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农民工金融服务缺失;二是保险需求,农民工的工作充满了预期收入不确定等风险,同时又缺乏针对伤病和失业等完善的社会保障,因此,需要保额较高、程序简化和服务渠道畅通的保险产品;三是贷款需求,农民工由于收入不稳定、流动性强而导致资信难以保证以及无法满足金融机构盈利需求,使得其贷款需求无法实现,因此,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快捷方便、成本低又能够规避风险的小额融资;四是投资理财需求,具有较强存钱储蓄意识的农民工市民化转变的过程中,也逐步通过不断接触投资信息而具有了一些投资意识,因此,需要得到全面的金融理财信息和咨询服务。而在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现实中的金融服务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不足,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量金融机构相继撤并偏远和落后地区的银行基层网点,纷纷涌向发达城市和地区,这使得农民工无法得到方便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从而不得不采取现金交易的笨拙方式。即使是联系最为密切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因其单一的结算方式、狭窄的资金划转渠道而不能充分满足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金融服务需求。同时,目前针对农民工多层次的专项金融服务品种比较匮乏,农民工不能充分接触消费信贷、金融理财和银行卡等业务,而只是局限于储蓄以及汇兑等传统业务。

第二,金融服务创新意识和能力薄弱。现代经济条件下,由知识、人力资本和新思想所构成的经济增长因素决定的经济发展模式不断转型升级,因此,金融方式、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以及金融机构必然要求随之进行创新,其不仅要满足高端客户全方位的理财需求,而且要满足农民工等大量低端客户的金融服务级别需求,以适应和推动现代经济发展和转型的要求。

第三,金融服务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工作为社会经济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流动性强、信息不畅以及理财意识淡薄等原因,其不能充分接触和享受金融服务,同时由于金融机构缺乏针对农民工长久性、实用性和系统性的金融知识宣传,加之对农民工信用意识淡薄和支付能力有限等的错误认识,也使得农民工金融服务的认知意愿缺失。

改善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金融服务的对策。

健全和完善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既是对相关利益者的尊重,也是对相关利益者特别是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当前,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金融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一是加强信用立法。通过立法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要充分发挥其在打击失信者、保护守信者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个人信息融入社会信用体系中,为其金融服务的需求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以金融法律的形式明确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在金融法律法规中,应该明确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服务的具体质量要求、普遍服务条款以及禁止歧视性服务等规定。三是以金融政策与财税政策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针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长效机制。通过担保、利息补贴和税收减免等财政扶持政策和高营业税及所得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形成税务、财政、劳保和金融部门的相互协作,以实现对农民工提供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最后,明确小额信贷机构在金融领域中的法律地位。

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一是引入高端银行制度,通过高端金融市场充分竞争的实现,在有效应对国外金融机构竞争、降低金融经济活动风险的同时,使金融市场的力量和资源向农民工所在的中低端市场进行挖掘和延伸。二是引入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互助组织、村镇银行等具有扶贫性质的低端客户市场的竞争者,通过引入市场化竞争,在优化资金配置的同时,也相对有利于形成针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理的市场价格。

与此同时,积极进行金融机构的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实现“长尾效应”。一是实现农民工金融服务需求从零售到批发的转变;二是通过技术创新摊平银行业务成本,大力研发针对农民工的电话银行、银行卡服务以及atm自助服务等业务品牌;三是积极力促农民工对电子金融工具服务的需求,农民工金融服务需求基本上都是电子金融工具比较擅长的存取款和汇款,通过实现传统金融服务需求的转变,大大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银行业务增长。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必须依靠金融机构的贷款机制,而贷款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有良好的信用体系。一是要在信用立法的基础上,建立针对农民工的信用担保体系,实行权益和动产质押等灵活多样的担保形式,从多渠道和多层面解决农民工贷款难的问题。二是加大个人征信体系和征信数据库的建设力度,将农民工的信贷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以及个人信用状况通过数据库实现社会公开,为相关金融机构为其提供金融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和保证。

同时,为了减少农民工金融服务的后顾之忧,必须加强金融服务的风险管理。一是政府要积极发挥总体协调的主导作用,通过采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保险政策的配合,对农民工进行补贴、转移支付以增强其抗风险和偿付能力。二是通。

过建立法律约束机制,增加农民工贷款违约成本以减少风险隐患。三是建立金融机构扶持农民工创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的力度。由于很少有机会接触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使得农民工金融需求长期停留在较低水平,因此,金融机构应该积极承担其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的义务,提高农民工金融服务消费意识和水平。一是将金融知识普及纳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范畴,并在农民工集中地区进行经常性的义务宣传;二是金融机构要积极宣传资金汇兑等传统金融业务和金融理财等新兴金融业务,使农民工能够更好地享受高效和便利的现代金融服务。结语。

农民工金融服务需求(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首页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对于金融机构和金融业自身良性发展、维护弱势群体金融服务权益、稳定社会的同时提高社会经济效益都具有深远的意义。但是不可否认,农民工市民化的转变过程中,其金融服务需求的满足面临着思想观念、市场竞争机制、技术支持和制度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因此,解决金融服务的问题,关键在于从制度构建、信用体系、组织体系和金融创新等微观和宏观的角度入手,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从而使社会各个阶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都能享受到金融发展带来的实惠。

第五篇: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思考。

在我国打工群体中,一部分头脑灵活、眼光敏锐的农民工抓住机遇,毅然返回家乡创业,靠他们打工积累的“第一桶金”开店、办企业,给家乡带回了新技术,注入了新资金。但是,创业之路并不平坦,返乡创业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会遇到诸多问题和困难。对此,笔者认为: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来说,要充分发挥其信贷杠杆作用,加强金融服务,建立健全信。

贷支持的长效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使他们能够真正造福家乡,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农民工返乡创业类型及特点。

据了解,今年以来,在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大幅度上涨,资金和出口环境趋紧的大背景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明显增大;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下,使得沿海地区省份的中小企业受到较大的冲击,导致部分中小企业停产倒闭。外出务工的农民有经营头脑和经济实力者返乡创业的势头发展较快,而没有经济基础和实力,也没有自我经营、自我发展意识的农民工,仍然在外地飘荡,肓无目的地寻找工作。从对返乡经商和创办企业的调查分析来看,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以下特点及类型:

一是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返乡农民工在政府的支持下,兴办规模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将小农户与大产业、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地对接起来,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是兴办二、三产业。许多返乡创业人员利用在城市和在大中型企业工作的经验与技术,积极发展为大中型企业服务的配件配套企业,促进了产业发展的合理分工。

三是成为经纪人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利用亦工亦农亦商的特点,积极参加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通过农产品和生产资料购销、传播信息以及开展技术承包、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跑流通联市场、兴建特色种养基地和科技示范园等,发展了一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集群。

四是返乡创业与在外务工的行业大体一致。从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产业来看,大多数农民工创办企业的行业与他们在外务工的行业基本相同,比较集中于食品、农产品加工、餐饮、建筑、采矿、运输等行业。

五是担任村干部或参加村民议事会及村民理事小组。从本区域返乡创业农民工统计情况看,投资办企业的约占36%,搞种植、养殖的约占43%,成为经纪人的约占7%,担任村干部的约占2%,他们都是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农民工返乡创业面临的主要困难。

在调查中,对部分返乡创业农民工进行了抽样调查,同时,与其有一定文化、有一定打工积累的,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进行了座谈。通过调查座谈比较直观和真实地了解到农民工返乡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是:(1)资金不足制约创业;(2)政策因素妨碍创业;(3)经营环境拖累创业;(4)服务质量影响创业;(5)传统观念束缚创业;(6)法规维权滞后创业

如何促使金融更好地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

如何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现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对新农村建设起着更大的推动作用。笔者认为:农村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特点及类型,结合自身的行业特征,创新金融服务,依赖政府的政策倾斜,着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金融服务

(一)整合金融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并出台扶持政策等相关措施,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政策支持的倾斜力度,增强信用社服务“三农”。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三农”贷款和新的结算方式,投资理财品种的开发力度,增加信贷、理财、保障类产品,加快金融业务网络创新,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方便资金汇划,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应与农村信用社并肩协作,共同把服务“三农”工作作为主战场,建立健全服务“三农”机制,使返乡创业农民工享受更多的金融服务

(二)拓展多方融资渠道。首先,各级政府应探索和建立适合民间创业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机制,尝试开开拓多种融次渠道;其次,政府应鼓励有关部门建立各级融资担保体系,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信用社和其他农村金融部门获得信贷资金;再次,组织“返乡创业担保基金”,以财政资金作为担保基础基金,实行流动担保,有偿使用;第四,组织担保协会或行业协会,由协会出面为返乡创业者进行担保融资;第五,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返乡创业者评信授信,同时推行返乡创业的企业的动产抵押贷款融资方式。

(三)改善金融服务途径。一是农村信用社应根据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具体情况出台相应的金融服务举措,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解决返乡创业贷款难问题。二是创新信贷品种。在完成征信系统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开发联保贷款、抵押贷款创业贷款,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评估咨询等方面提。

供一定的优惠政策。三是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一套适合农民工创业特点的评级授信制度,创建一些适合于返乡创业农民工所需金融服务产品,根据他们的需求,增加金融服务种类,如经营权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试行推广市场摊位使用权、矿业权、土地和山林权形式的动产及权利抵押、质押和联保贷款,通过创新贷款有效地支持。

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四)广泛普及金融知识。农村金融部门应从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市场意识、信用意识和法制观念等方面开展宣传,增强回乡创业者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努力打造诚信农村,为农村金融部门更好地支持返乡创业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大力普及返乡创业者的金融基础知识,特别是反假币知识、信用卡使用、防金融诈骗等方面的知识,使他们既能维护好自身利益,又能让自己根据情况调节资金需求,顺利办理存贷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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