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预约定价安排制度以及在我国的推行

摘 要: 预约定价安排制度是近些年来国际上兴起的用以解决关联企业转让定价问题的一项新型制度,能够有效地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降低税务部门对转移定价调整的不确定性,减少由于征纳纷争给企业带来的干扰,从而有利于企业进行经营决策。本文就预约定价安排制度的优劣势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对预约定价制度在中国的加快推行提出了一些对策。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关键词:转让定价 预约定价安排制度(APA) 反避税   1.预约定价安排概述   转让定价曾被认为只发生在少数几个发达国家,现在转让定价前所未有地迅速发展。如今,下一个转让定价审计的对象可能在一个机制完善的国家,也有可能就在一个转让定价法律法规刚刚起步的国家。   对于跨国企业来说,面对这些虽然在很多方面相同,但在重要细节上还是有区别的各国法律法规的最大挑战就是在制定全球化转让定价战略减小风险的同时尽可能保持有竞争力的全球供应链。 一般来说,降低风险的方法有三种:第一,明确企业转让定价战略的目标;第二,发现有可能阻止企业达到目标的障碍;第三,确定是采取被动的战略即等待转让定价审计,或者积极应对风险,比如做好同期资料管理工作,有良好的内部控制和报告环节,并且制定适合企业转让定价政策,采取预约定价安排或者其他先进的法规。本文讨论的是其中的一种相对较新的降低风险的方法预约定价安排制度。   定义:预约定价安排制度(Advanced Pricing Agreement system,简称APA),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95年提出的税收征管制度安排,是纳税人与其关联方在关联交易发生之前,向一个或多个国家税务当局提出申请,通过事先制定一系列合理的标准(包括关联交易所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等),以此解决和确定未来一个固定时期内关联交易的定价及相应的税收问题,并免除事后各国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转让定价调整的一种制度

论文代写   在实践中,根据主体数量的不同,预约定价安排分为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三种类型。单边预约定价是指纳税人只与一国税务机关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方法等签订预约定价协议;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的税务机关事先就某一跨国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调整方法达成一致的协议。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都是建立在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基础上的,纳税人要参与到国与国税务机关之间的磋商和协调过程中去,由此签订的预约定价协议在法律上对缔约国皆有约束力。   2.预约定价安排制度与传统转让定价调整方法的比较以及优点分析:   传统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包括传统的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和在这三种方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各国在运用上述方法转让定价进行调整的实践中,发现了这些方法存在着许多弊端。以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来说,是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以下简称可比关联交易)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公平成交价格,虽然这看上去是最直接,理论上最吸引人的方法,也是OECD和很多税务机关偏好的方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首先关联交易和可比关联交易的产品必须有高度的相似性,其次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相比时,常常需要修改一些数据,所以在实际操作时并不经常使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又如成本加成法, 其以合理成本加上可比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公平成交价格。其计算公式是:公平成交价格=合理成本×(1+可比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关联交易毛利/可比关联交易成本×100%,可比性分析应特别考察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在功能风险及合同条款上的差异以及影响成本加成率的其他因素,具体包括制造、加工、安装及测试功能,市场及汇兑风险,机器、设备的价值及使用年限,无形资产的使用及价值,商业经验,会计处理及管理效率等。在实际操作中,确定一个合适的成本加成率十分困难。 作文 /zuowen/   与传统的转移定价事后调整相比, 预约定价安排制度主要有以下一些优势:   (一) 变事后调整为事前约定, 提高工作效率。   长期以来,跨国公司通过滥用转移定价牟取全球利润最大化情况十分严重,极大地损害了各国的税收利益。原先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精力和手段是放在事后的审查、调整上,使得税务部门的作被动而滞后。预约定价安排将事后审计调整改为事前协商达成共识, 将重心转到了事前的预防上,变“治病”为“防病”,减少了纳税人税务机关在调查、举证、审计、复议和诉讼阶段的时间和费用, 提高了工作效率, 使税企双方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其他重要的工作上。   (二) 降低税务部门对转移定价调整的不确定性,从而有利于企业进行经营决策。   跨国企业纳税人事先就转移定价方法税务机关达成协议, 就能确切地知道自己在国内应承担的税负以及在预约定价安排协议有效期间所纳的税负应作怎样的调整,从而避免了转让定价审计的风险和开支以及由于转移定价而引起的诉讼,乃至可能被课处的罚款。通过签订预约定价安排协议,跨国纳税人的法定权限在协议中已明确规定,这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企业基于经营决策方面的需要, 使它希望能了解计划与预测期间可能涉及税收问题的税务处理,以便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由于预约定价制度使用事先确认的方法,使得企业可能做出准确的预料与判断,同时也有利于消除征纳双方存在的争议,从而有效地避免了税收对经济的干扰,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代写论文   (三)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   采用传统的方法调整转移定价时,若一国税务当局依据本国的税法对关联企业一方所得进行调整而另一国税务当局不对本国关联企业进行相应调整就会产生国际重复征税问题, 而预约定价安排的采用则可以避免此类问题,在我们之前谈到的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的情况下, 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都是建立在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基础上的,纳税人要参与到国与国税务机关之间的磋商和协调过程中去,由此签订的预约定价协议在法律上对缔约国皆有约束力。就可实现税收在国家之间的公平分配,避免国际双重征税。   (四) 有利于建立纳税人税务机关良好的合作关系。   传统的调整定价方法, 实质上是税务机关对存有转移定价行为的跨国关联企业的一种事后调整方 作文 /zu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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