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的审美价值与实用价值]审美价值与实用价值

目前我国音乐教育存在着明显的专业化倾向,这也是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出的一个较引人注目的问题。

作为新世纪音乐工作者的我们,一定要在新音乐课程标准的感召下,明辨“基础”与“专业”之别,走出基础音乐教育专业化的误区,还基础音乐教育之本,在教学中真正体现音乐审美价值

纵观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专业化倾向,这不但违背了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也忽视了音乐审美特点。

这是目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存在的一个亟需改革的问题。

总体上讲,以前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及多种版本的音乐教材,受专业音乐艺术高校的影响比较深:内容与要求追求全面、系统,高难度,既超出中小学生音乐方面发展的需要,也超出中小学生的现有音乐水平和接受能力;而在整体安排上,各类音乐知识往往成条块分割状态,这样一来,学生接触到的只是一些孤立的音乐知识而不是真正的、完美的音乐

中小学的音乐教育不是专业的音乐教育,单纯的记忆概念对于普通学校音乐教育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对于中小学生来说,音乐教育的魅力不仅仅在于知识、技能的传授,而表现在启迪、唤醒感染和净化等效应上。

这就促使我国的音乐教育与别国的音乐教育由本明显的差异。

尤其是美国在音乐教育方面做出的成就是显而易见的,它让学生音乐教育过程中充分地感受到音乐的真谛。

透过美国音乐教育价值观的演变历史,不仅能让我们初步了解美国音乐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而且有利于我们从哲学的高度来审视当前美国音乐教育的基本现状。

在美国,让音乐首次进入学校课程的是被称为美国学校音乐教育之父的卢尔・梅森

1838年初,为了实现在波士顿公立学校引进音乐课程的计划,梅森开始了义务教学,他的教学成效最终感动了波士顿学校,后者于当年8月聘请梅森为美国第一位公立学校音乐教师。

梅森成功地把音乐引入学校课程,除了他的实践探索之外,他还提出充足的理论依据,表明音乐教育价值及其重要性。

就个体价值而言,音乐教育既能培养孩子的审美天性,又能促进智力、道德、健康等方面的发展,而且在顺序排列上,审美是靠前的;就学校教育价值来看,音乐教育有助于其他课程的学习,也有助于学校纪律的维护;就社会价值而言,音乐教育能奠定社会文化基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还能有益于宗教信仰之普及。

值得注意的是,梅森音乐学校教育价值(即有助于其他课程学校纪律)置于最醒目位置,同时也着重推出了音乐教育审美价值,这体现出了他的良苦用心。

因为,一方面,那个时候,音乐必须依附于学校其他方面而存在;另一方面,音乐也有着自身独特的价值

这两个方面,都需要人们认识和理解。

应该说,第二个梅森音乐教育价值的表述明显超越了第一个梅森,但这并不意味着卢瑟・惠廷・梅森就一定比卢尔・梅森更加高明。

事实上,卢尔・梅森在美国学校音乐教育史上的地位要远远超出后者。

这表明,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人们对音乐教育价值的理解必然会打上那个时代的烙印。

音乐教育者需要关注和宣传的是音乐教育本身。

音乐学校课程中已经立足之后,如果仍然一味地表达音乐教育的非音乐价值,将音乐定位为“为学校其他课程服务”的课程,而没有自身的目标追求和价值体现,那么音乐教育学校教育中的一席之地是有可能随时坍塌的,只要遇到风吹草动,教育环境稍有变故,问题就可能随时出现,事实也完全证明了这一点。

自1838年梅森第一个将音乐引入学校课程,到1946年全美音乐教育协会确定小学音乐课程价值和目标,整整经过了100年,人们审视音乐教育价值的视角才由外部转向内部。

应该说,这依然还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没有100年前梅森音乐教育价值的辅德益智健体定位,就不可能有100年后的全美音乐教育协会对音乐教育价值审美定位。

当然,人们对音乐教育价值审美定位,并不就是最终的结局。

从1946年到今天的这60年里,人们对音乐教育价值的认识视野又有了新的拓展,既不一味强调审美价值而刻意回避非审美价值,也不是保持审美价值和非审美价值的不偏不倚。

相反,在特定的时候,人们甚至会汲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重新强调非审美价值

对于音乐教育价值长期以来人们有着许多不同的观点,这主要是对音乐的不同价值观。

在西方音乐哲学史上就出现过自律论和他律论两种不同的观点。

自律论认为音乐价值应在音响价值中去理解,从音乐的自身去把握音乐

而他律论认为音乐价值音乐之外,音乐本身体现着某种外在于纯粹音响之外的某种东西。

我国古代对音乐也有多种不同的观点。

主心说者认为:“凡音之起人心生也”;主教说者认为:“可以善民心”,“正其乐而天下顺”;主性说者则认为:“乐行而志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

多种不同的观点主要是从音乐本体或音乐非本体出发,所站的角度不同。

也就是音乐教育是强调音乐自身的艺术美即审美性,目的在于让学生音乐中体验轻松、愉悦,从而获得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满足,能够感受美、体验美、表现美、创作美。

还是强调音乐自身以外的东西如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培养完善的人格品质等。

音乐教育是具有双重性价值审美性和教育性,所以我们应该对音乐教育双重性价值有全面的认识。

康德曾说:“以愉快的情感作为直接的意图的艺术是自由的,而以获得报酬为目的的艺术是不自由的”。

音域教育要具有艺术性,说简单一点就是要有美感,要让音乐学生的耳膜产生一种舒服的刺激。

如果学生音乐产生了反感和厌倦,再伟大的说教也没有用。

就像我们在欣赏摸扎特、贝多芬、肖邦的音乐时不是因为这些乐曲中的某些特定的含义才去欣赏它的,我们欣赏的仅仅是音乐本身的内在魅力和美感

虽然这种美感有时可以转化为一种力量和启迪,但并不是音乐本身所具有的而是想象出来的,甚至是在欣赏音乐之前就给音乐贴上标签而联想出来的。

音乐教育的对象是学生而不是音乐家,学生所获得的更多的还是直接的音乐美感,这也是音乐教育的最表层和最基本的价值

当前我国音乐教育的观念正在不断更新,新的课程标准也打破了以往音乐教育中对音乐审美性的束缚,更加强调音乐审美性。

音乐教育教学内容要求生动有趣、丰富多彩而且重视学生音乐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一种轻松、愉悦的音乐氛围中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和不言而喻的教育而不是空洞、生硬、呆板、喊口号式的教育

音乐教育中强调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音乐教育内容的生动活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不是一味追求兴趣让其放任的发展。

我们在音乐教育实践中还要从宏观上把握教育方针,完成教育目标。

发挥教师的主导地位,对学生进行人格的培养和知识的传授。

因为音乐教育仅仅让学生轻松快活、身心得到一时的享受,没有承载任何深层和内涵的内容。

也没有给学生阔宽视野、启迪人生,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话,我想音乐教育就失去了它本身的意义,甚至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所以在看到音乐教育音乐审美性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教育的重要性。

那么在具体的音乐教学实践中我们有应该审美性与教育性相结合来体现音乐教育双重性价值呢?第一在教材内容选编时要注意趣味性与启发性相结合。

即作到教材内容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产生学习欲望,又能完成对学生的培养目标。

第二宏观的教学方针与具体的教学活动相结合。

即在完成教学大纲的同时采取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从而体现音乐美感

第三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相结合。

即在音乐教学当中教师要启发和引导学生获得认知,同时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其积极主动地喜欢音乐

总之我们要充分看到音乐教育双重性价值,这样音乐教育才会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并与世界音乐教育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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