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公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经营秩序,并参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约,以供市场的所有档主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约所指甲方为广州市xx物业集团( )管理处,乙方市场的签约档主。 第二条 甲方依照法律及法规对市场房屋、公共设施经营秩序、公平竞争、文明经商等行使管理权。所有档主及有关人员均应服从管理、配合工作。 第三条 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应知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上、道德上的责任。

第二章 授权物业公司的管理权力 甲方作为市场理者,将按照国家法令、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使如下权力、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按《租赁协议》规定,统一向档主按月收取水电分摊费用、清洁费及次月租金。若档主无故拖欠应交纳费用,物业公司有权作出如下处理: 1、每月三日前应交纳当月租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乙方应交费用的3%收取滞纳金; 2、逾期十五日仍未交清费用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协议》,并向乙方送发三天内退场的书面通知。乙方在三天内仍不撤场者(来自:),甲方将依《租赁协议》中的第四条第4款执行,不予退还保证金给档主。 第五条 对违反政府规定,破坏经营秩序、损坏公共设施、欺诈顾客、侵犯他人利益、不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的街市档主和从业者给予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受理街市内的设备、卫生、治安、经营等方面等方面的投诉,并帮助档主尽快解决困难。 第七条 实行依法、文明、高效管理,认真听取档主意见,对街市进行日常巡视,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八条 为档主按规定统一安装水、电设施设施,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对街市内所有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水电费用档主自负,公共用水、电以每月实际用量分摊。维修费用由受益档主分摊。

第三章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1、在规定范围内,享有档口使用权、街市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使用权; 2、入档前对档口设施设备的检查权,入档后对公共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建议权; 3、对甲方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权,各项管理措施的建议权; 4、对甲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廉洁情况的监督、批评及投诉权; 5、对街市内任一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经营情况的合理合法性的反映、投诉、举报等权利。 第十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凡市场档主,都有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公平竞争、文明经商的责任与义务。 2、有严格遵守《租赁协议》条款,《市场管理规定》、《公平秤管理规定》任一条款的责任与义务。 3、所租用的档口不得擅自自转租或分租,除自用档口外,不得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商品加工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档位设施、摆卖商品不得超出自用档口范围。 4、登记申报时应出具《卫生防疫证》、《卫生许可证》、《暂住证》、《身份证》、《计生证》等相关手续。并定期体检及查验。 5、不得私自拉乱接电源、水管、擅自增大负荷。不得私自乱拉接电源,水管、擅自增大负荷。不得任意改动和拆卸、私自开启电表箱、水表等封条、封印。 6、对档口自用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损坏照价赔偿。 7、对自用档口的清洁卫生负责,做到无杂物、无污物、废弃物品必须袋装入桶。 8、不得经营私宰肉与死、病肉禽及其它疫情肉禽,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异味的生熟肉、鱼、蛋类、蔬菜类、水果类、食品类及其它物品。由此带来的经济或法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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