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商业方法可专利性问题

摘 要:商业方法是用于商业领域的能够给商家带来巨大经济效益,这已不同于一般的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

我国专利法》并没有如同一些国家的专利法那样明确规定计算机程序本身、商业经营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这就是我国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授予专利权的真题范围留下的灵活的空间。

毕业论文网 /2/view—12091412.htm  关键词:商业方法专利;立法   中图分类号:F713.5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7—0295—01   一、商业方法我国的发展和问题   我国目前并没有与商业方法对应的专利分类,从技术上难以对我国商业方法专利进行准确的统计。

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同其他国家的情况类似,我国商业方法专利也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

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按照这一立法思想,智力的方法不是专利保护的对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改革开放政策和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立法、普法和执法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又修改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法律条例。

中国政府相继参加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数十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同时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活动,积极开展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双边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与合作。

对于商业方法是否有可专利性,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

商业方法是用于商业领域的能够给商家带来巨大经济效益,这已不同于一般的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

我国专利法》并没有如同一些国家的专利法那样明确规定计算机程序本身、商业经营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这就是我国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授予专利权的真题范围留下的灵活的空间。

对于商业方法能不能被授予专利,主要看它是不是一个技术方案。

如果银行的系统是计算机系统再加上软件,那它就不是商业方法了,而是一个技术方案,只要符号专利性给予专利保护是毫无疑问的。

从全国范围看,在微电子、通信等众多高科技领域,70%以上的发明专利是外国公司申请的。

如果不支付这笔费用,国外专利持有人既可以要求保护商业方法专利权的国家限制中国网上银行服务的渗入,也可以在技术上设置障碍,阻碍我国的技术进步,甚至有可能通过国际机制解决专利争端。

二、应对商业方法专利的措施   我国是一个经济转型的国家,市场经济仍在逐步成熟的过程之中,金融业的发育程度与发达市场经济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同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

要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竞争力总体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意识,鼓励和奖励企业技术创新,积极置身于商业方法专利的申请之中,需要在政策层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一是可以利用市场手段,加大对专利申请和持有的支持。

比如,可以采取税收优惠的办法,也可以建立商业方法专利申请上的风险投资机构,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汇集社会资金,对企业专利人或个体专利人给予支持。

二是建立必要的机制,解决专利申请费和维持费相对高昂的问题。

我国企业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相比,我国涉及商业方法专利的申请费用和维持费用相对偏高,一些企业和个人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即使进行了相关的创新和发明,也不申请专利,从而降低了我国类似专利的总体申请水平。

从政策上有关专利费用,直接将个体专利人和中小型企业专利纳入保护机制,调动中小型企业专利和技术研发的工作热情,对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水平有着直接影响。

参考文献:   [1] 冯晓青.商业方法专利略论[J].北方论丛,2007,(3).   [2] 王玉国.论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8).   [3] 黄毅,伊龙.商业方法专利[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责任编辑 陈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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