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范围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和职成教股 工作职责职责 、工作职责围 ()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责组织实施国和省、市、县制定基础教育法规、政策、规定并按要承担调研究、草拟县级有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工作;责起草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长期规划和招生计划;责承担全县教育基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编写教育事业发展分析报告;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和推进九年义教育、普通高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新课程改革工作;配合电教开展学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拟定义教育衡发展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教育措施办法重抓初入学、巩固工作指导基础教育体制改革、教学改革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按照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学信息化建设标准组织对学校评估;责学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学籍管理工作;责全县高学业水平考试;配合教研室开展学地方教材审定和义教育免费教科管理工作;责学校精神明建设指导职业教育、学、幼儿德育和校化建设工作;责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责语言管理、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测评及 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责幼儿审批工作

(二)职成教股 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规划;责县职业教育教育教学评估;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按照评估标准组织协调职业技术教育、成人化技术教育评估考核;规划指导扫除青壮年盲工作指导、管理和审批社会力量办学;责规划指导省、市、县示乡镇成技校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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