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职党员认岗定责活动管理制度

农村无职党员认岗定责活动管理制度

一、组织制度。农村无职党员认岗定责活动在镇党委领导下,村党组织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认岗党员要积极主动配合村两委工作,认真履行认岗职责,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村党组织书记为认岗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关心认岗党员工作、生活,要为认岗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指导其积极主动履行职责。

二、聘任制度。根据村无职党员申请和村党组织申报,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由镇党委认岗党员颁发认岗聘书,聘任年限与村两委任期同步。

三、佩证上岗制度认岗党员履职过程中要表明身份和职责,佩证上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学习制度认岗党员要结合定责要求,加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方面学习,注重相关资料的收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和履职实效。

五、培训制度。镇、村根据认岗定责活动开展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认岗党员进行培训,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士对认岗党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辅导。每年不少于6次培训

六、履职记录制度认岗党员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好相关记录,将群众反映的问题、纠纷解决情况、心得体会等记录下来,便于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记录情况作为考核、评议、表彰的重要依据。

七、汇报制度认岗党员每月要向党组织汇报当月的履职情况,对农村安全稳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等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村两委议定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时要邀请认岗党员中的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八、考评制度党员参与认岗情况要作为村党员的民主评议和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实行“一年两评”,镇党委将对评议合格的认岗党员给予适当的认岗补贴,对特别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情况较差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党员要及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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