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在检察工作中我们将注重理念转变和机制创新,在执法理念方面,一是注重服务意识。
坚持在检察实践中完善服务,在服务中提高检察水平,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是注重人性化执法理念。
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和人格尊严等受到保障。
对特殊群体如未成年人、少数民族、残疾人的案件,采取特别办案手段,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是注重执法效果,尽力做到执法透明,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力求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迟到的公正无所谓公正,高质量的办案不仅要求公正而且要求高效。
以效率促公正,以公开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