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行政法经济法从不同的方面调整经济关系。要明确经济法调整对象,必须将这三个法律部门所调整对象分别界定。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现在的问题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中确定哪部分由经济法调整,哪部分由行政法调整。本文试就此问题再探讨,以求教于同行。

一、资本主义经济取得合法地位时起就出现了经济法调整对象

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制度后,为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一方面对资本主义经济采取自由放任政策;另一方面对阻碍资本主义经济的行为,用法律手段进行制裁。后一部分内容是资产阶级干预经济的行为。由这一行为产生的经济关系是新出现的经济关系,也就是经济法调整对象

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在资产阶级国家里不是唯一的经济成分。除了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外,还有少量的国有经济和为数不小的个体经济资本主义国家面对不同的经济成分,采取不同的法律措施,对国有经济,资产阶级政府是以所有者的身份对其进行管理的,行使的是行政权。对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在资本主义国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私有财产是无能为力的。现在看起来,资本主义国家对国有经济所颁布的法律是属于行政法。但当时对私有经济的干预尚没有颁布专门的法律,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只是在其他法律中规定几个法律规范。因此,尚未引起法学家的注意。

资本主义由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由于垄断现象的出现,经济危机的发生,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整个资本主义制度将要崩溃,资产阶级将要退出历史舞台,资产阶级国家强烈地意识到过去干预私有经济的力度不够,于是加强了干预私有经济的立法。此种法律,不但数量多,其作用也显著。于是引起法学家的注意,并对其进行研究。德国法学家首先将此类法律称为经济法经济法这个概念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纳。经济法开始只是几个法律规范现已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经济法应当调整生产经营领域内发生的经济关系

面对众多的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对象应定格在产品生产的哪个阶段,这是研究经济法对象时首当其冲的问题。经济法调整对象应当定格在生产经营领域。在消费领域发生的经济关系一般是商品买卖或者提供服务发生的经济关系,这个阶段的违法行为表现为违约或侵权,主要由民法调整。从国外立法看,经济法律的制定与垄断现象关系密切,有的国家对干预经济法律不叫经济法,直接叫反垄断法。垄断行为是发生在生产经营领域,垄断行为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不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仅如此,在垄断现象表现为以降价手段排挤其他经营者时,还会给消费者带来暂时的经济利益。因此,经济法不应当调整消费领域内发生的经济关系

三、所有性、隶属性和经营管理性是区别行政法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征。

在生产经营领域发生的经济关系,有的由行政法调整,有的由经济法调整,根据西方国家经济立法情况和我国十几年来的经济法研究的情况,经济法行政法调整经济关系具有以下三点明显的不同。

(一)所有性。所有性是对某一经济成分而言的,例如国有经济国家所有,私有经济属私人所有,混合所有制经济属各所有者共有等。国家对不同的经济成分所能行使的职权是不同的,国家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处分国有资产,例如,国家对国有企业有最终处分权。国家出于救灾需要,将国有物资直接拨付灾区。这些都是国家对所有财产进行处分。国家在处分国有资产时可使用行政手段,其行为是行政行为,此部分经济关系应当由行政法调整

对非国有经济国家不能对其产生经营活动行使管理权。行政是指机关、企业、团体内部管理工作。政府对国有经济管理属于内部管理,因此,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可行使行政管理。而对于非国有经济,不是内部管理,用行政手段对非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是行不通的。国家对于非国有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既然行政法不能对其进行调整,应当颁布一种新的法律对此类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此种法律现在叫做经济法

(二)隶属性。隶属是指受管辖、从属的意思。隶属在经济关系中指上下级关系。各级经济管理机关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行为有权以行政命令对其认可,也可不认可;罚没的收缴和上解,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下级间关系是隶属关系。此种行为发生的经济关系应当由行政法调整

对非国有经济,其财产与政府无隶属关系,非国有经济所有的财产,政府不能处分也不能随便限制。在西方国家对自由资本主义经济采取自由放任政策,即采取不管的政策,说明行政法对非国有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不调整的。可是当非国有经济经济活动中,发生对其他经营者有不利现象时,行政法规既然不管,但国家不能不管。必须另行制定与行政法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这部分经济关系现在由经济法调整

(三)经营管理性。这个特征是第一个特征的延伸。凡是对某一物具有所有权,当然对该物具有经营管理权。政府代表国家国家所有的物,可以根据国家意图实施经营管理。例如,铁路、邮电、自然资源等,由政府直接经营管理。此种管理行为是行政管理行为,国家对国有经济颁布的管理法律是行政管理法,属于行政法的一部分。

对非国有经济,其所有权不属于国家,政府不能象对待国有经济那样对其经营管理。政府要干预其活动,应当颁布新的法律经济法来对其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三个特征,经济法调整国家干预非国有与政府无隶属关系、不由政府经营管理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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