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室内设备维修工作规程

(1)工程部文员打印上接维修单,应先将单号和内容登记在维修记录簿上,随后交对应的班组。非办公时间的维修工作由强电值班人员负责,当班所做的维修应在当值日志上记录,由日班负责通知服务中心补发维修单。

(2)工程部技工接单后在维修记录簿上签收。

(3)根据维修内容准备必要的工具和材料,按相应的维修服务承诺时间到达维修现场

(4)到达用户单元后应先轻敲门或按门铃,用户许可后方能进入室内。

(5)当判定维修项目属有偿维修时,根据用户手册上的收费标准向用户维修价格。

(6)用户同意维修,则将收费金额填写维修单对应位置上。用户不同意该价格,维修人员维修单上注明原因,交用户签名

(7)因材料不足暂不能维修的,应向用户解释清楚,预计下次维修时间,并将有关情况记录维修单上

(8)因用户自购设备故障无法维修的,应详细向用户说明原因,由用户联系其设备的供应商维修,同时将情况记录维修单上用户签名

(9)根据故障情况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注意做好现场周围物品的防护和遮盖。

(10)故障修复后,用户验收合格,维修人员维修单上填写维修结果,请用户签名确认。维修人员清理现场后才可离开。

(11)维修人员在完成的维修单上签名,交系统工程师复核签名,于当日交给工程部文员维修单一联留用户,另两联分留服务中心和工程部工程部文员维修单录入电脑,并填写维修记录表,定期归入维修档案。

(12)每周由系统工程师抽取10%已完成的工作单进行回访,发现用户不满意的追查,确实属人为因素应追究维修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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