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部技术人员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施工方案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2、安全技术交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交底人为技术人而非安全员或其他管理人员。

3、各施工队、班组在接受施工任务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再上岗。其主要内容为安全防护设施、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程、季节性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交底时既要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交底,不可图省事一次交齐,但对固定场所工种可作一次性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二份,交底人与接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

6、如果工程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程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7、安全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队、班组可拒绝接受项目的施工必须彻底弄清楚后方可作业

8、施工队、班组在接受施工任务后,应严格要求各施工人员遵章守法,在施工过程中努力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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