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价值300万元的检察建议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淡水街道办追回300余万元国有财产公益诉讼诉前建议取得明显成效。

毕业论文网   自全面启动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惠阳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途径,发现在公诉科办理的陈某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为惠?区某印刷公司(下称“印刷公司”)垫付工人工资法院生效判决后仍未追回,存在国有财产流失的重大风险。

经调查发现,淡水街道办惠阳区印刷公司无因管理一案,惠阳区法院于2015年12月作出生效判决,判定印刷公司偿还淡水街道办垫付工人工资、保安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共计4408733元。

因该公司已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存在其他大量债权人,且淡水街道办未与负责处理印刷公司破产程序及相关执行工作的惠城区法院取得有效联系,导致该案至惠阳区检察院立案监督时仍未实际履行。

该院认为如淡水街道办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向执行法院申报债权,将难以追回垫付的费用,导致国有财产流失。

在夯实证据的基础上,惠阳区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及时向淡水街道办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向执行法院申报债权、指派专人负责、依法履行申请执行人义务等,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履职,并持续跟踪建议落实、工作进度、提供法律咨询。

目前,淡水街道办追回印刷公司垫付工人工资及保安工资等费用共计300余万元,有效保护了国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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