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想念

只为想念 用了很多的零散时光,终于看完了手上的这本想念》。顺手把书搁置床边,盛夏躁热的风正撩拨着粉紫色的窗帘。  看书有个习惯,手边放个本子,随时记下让我心动的语言和让我难忘的片断。  只有这本文字,只有这本例外。

数百页的篇幅,数十篇的短章,林林总总的题目,五花八门的细节,却没有一个瞬间能让我流连让我注目。  说是一个女人的絮语却少了温煦,说是一个戏子的演出却少了戏份,说是描摹爱情却不见缠绵,说是日常琐记又没有脉络。

一直是个太相信缘份的人,于人,于书,于风景。  只是因了这样一本与想念全然无关的《想念》,竟心生那么一些困惑感。

曾经欣欣然地据它在手,到底是因了素净的封扉上那一支独秀?还是因了那两个方方正正的字藏了曲曲折折的心事?  或许有些偏颇,但是总觉得众多的作家或者歌者,最精彩的作品大多都是处女作。  一旦成了名,成了家,即使随意变个调儿,涂个鸦,也会有如我一般浅薄的人,追着捧着附和着。  文字如是,风景亦然。

不知所以的景点大多冠以“天下第一”的招牌,见得多了,也自坦然,与其探究其所谓第一到底以何为序,不如随心随性,用自己的眼看自己的喜欢。  看盛夏的叶片上爬满青青黄黄的光斑,看深冬的雪花飘如月光的碎屑,看初春的桃花美到妖娆,看浅秋的法桐黄成电影。

其实,看的书多了,走的路多了,大抵是为了丰盈自己,至于读的是不是名家,看的是不是名胜,都只是阅历,不是资历。  所以,如若喜欢,一朵花,一滴泉,也会有唐诗宋词的触感;一行字,一句话,就是心底的风景美到倾城。一个眼风,一个背影,也会写成在清晨的微光里模糊而清醒的梦境。

所以,如若喜欢,什么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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