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朋友和好邻里和睦

司法调解 朋友和好 邻里和睦

“真是太感谢你们啦,谢谢啦!我不知道该咋说……”一位开发商紧紧握着谢所长的手,嘴里不住的说着。这是发生在2013年8月21日乌兰花镇司法所感人的一幕。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有一位叫阿迪亚的开发商,在2011年乌兰花镇正北路南开发了一栋两个单元四层小楼,共16套楼房,除自己住了一间二楼外,余下全部卖出。其中有3套楼房,是平时和阿迪亚交往甚好朋友刘某、杨某、马某三人买下的,但由于当时三人手头资金不够,三套交了阿迪亚十万元钱。由于阿迪亚刘某、杨某、马某四人平日交往很好,在购买楼房时,刘某、杨某、马某三个人和阿迪亚只写了个非常简单的售楼协议。协议内容约定先交一部分首付款,剩余款分两年付清,如两年未付清余款按联社当期利息计算。

于是,2011年6月14日,刘某和杨某分别交了25000元,马交了50000元首付款后,三家便开始装修并于同年9月正式入住。两年期间,刘某、杨某、马某三人分别不定期给阿迪亚交了大部分余款。四家人家同住在一个单元,经常串门聊天,关系很好。在此期间,阿迪亚办理这栋楼房房屋产权,并出了相关费用

可就在2013年1月份,乌兰花镇内污水管道修到正北路,要求正北路附近的楼房污水入网费,并按每平米35元收取污水入网费阿迪亚开发的楼房就在这个范围内。在究竟谁出污水入网费一事上产生的不同意见。刘、杨、马三人认为污水入网费是谁开发谁出,阿迪亚认为应谁住谁出,理由一是2011年他的房是现房,当时并没有污水入网这么一说。理由二是他已经出了本应由业主承担的办房本费用污水入网费如果要他出的话,他就跟他们要回办房本的相关费用,因为每户的污水入网费和办理房本费用基本一样。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同时,在约定日期2013年6月14日,刘、杨、马三人没有付清余款,共欠阿迪亚45110元。双方又为当时协议上利息计算时间发生了争执,阿迪亚认为是从2011年6月14日计算,刘、马、杨三家认为是从2013年6月14日算起。

刘、杨、马三人和阿迪亚经过多次协商,吵来吵去,关系僵化,无法达成协议后,在2013年8月20日,阿迪亚来到镇司法所请求帮助调解此事,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赶到刘、马、杨三家调查此事,详细询问情况完全属实。

2013年8月21日下午,将当事人都请到镇群众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由乌兰花镇司法所所长谢恩主持,刘某(杨、马两家委托刘某)和阿迪亚双方接受调解

调解中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所长谢恩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给当事人讲道理,根据民法中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从法定,那么现在有关办理产权费用污水入网费相关承担没有达成相关协议,就应该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承担。刘、马、杨三家办理产权的相关费用,按法定应该由刘、马、杨三家承担。至于污水入网费属于楼房的配套费用,应由开发商阿迪亚承担。从情理上讲,刘、马、杨和阿迪亚是好朋友,又在一个楼里住,远亲还不如近邻,不要因为一点小事,伤了朋友的情义,弄得邻里也不和,双方换角度多为对方考虑考虑、相互让让等道理。

经过谢所长耐心细致的调解刘某代表三家主动提出,每户办理房本费用污水入网费用基本差不多,既然开发商阿迪亚承担了办理房本费用,那污水入网费就由刘、马、杨三家承担。阿迪亚也提出,所欠余款零头抹掉,利息起算日就按刘某他们理解的2013年6月14日计算。刘、马、杨三家阿迪亚对此都没有异议。于是,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污水入网费由刘、马、杨三家承担;所欠余款45110元,按45000元计算,利息起算日为2013年6月14日,按联社当期利率计算利息为1134元,本息共计46134元。刘、马、杨三家阿迪亚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刘、马、杨三家当场将46134元付给阿迪亚

至此,一场有可能激化的朋友兼邻里纠纷一次调解成功。同时,双方以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并且相跟上有说有笑一起下楼。司法所工作人员感到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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