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从1979年改革开放到去年年底,我们整个改革取得的成绩叫做: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进入新世纪以后,改革任务是要建立比较完善或者比较成熟定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进入新世纪以后的任务我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毕业论文网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还是改革的中心环节。

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和脱困目标基本实现,只是阶段性成果,离改革的整体目标还很远。

原来说的三年改革和脱困目标指的主要是工业企业,而且是国有的大中型工业企业

当时的脱困范围是17000户中的6599户,而那时我们整个国有企业,特别是小型的企业,包括内贸的、外贸、物资的、交通运输的,而这部分的问题很多。

这部分企业脱困问题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从整个国有企业来看,改革任务非常重。

今后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我想,要从两方面展开。

一是继续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

就是实行“有进有退”,国有经济能够向发挥自己优势的方面前进,就是有所为。

而这方面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的界定,就是在下面四个行业领域里国有经济要前进:即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不属于这四个行业的就要逐步收缩和退却。

在“有进有退”过程中,国有经济的比重总的来说还是要降。

1978年国有经济在GDP总量的比重占56%,到了前两年大体占到40%低一点。

降到多少合适,按各国情况看,发达国家国有经济比重大体是5%左右,发展中国家占10%左右,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主体,将来也许降到20%或多一点,我想只要能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就够了,也可以发挥主导作用。

二是要从战略上改组国有企业,主要是“抓大放中小”,抓大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

需要放开、搞活、转制,这个任务还很重。

将来也许国家就控制几百个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剩下的都要通过多种形式放开、搞活、转制。

这两年国有企业改革从战略上调整和从战略上改组企业的组织结构方面进展得不太顺利。

主要是有不少思想认识问题,当然也有实际问题不是那么好解决

有些地方对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上不统一,所以在放开搞活方面耽误了时间,开放搞活转制的任务还很重。

另外,退出机制也不顺畅。

一个企业要转制或破产、出售,人员怎么安置、债务怎么处理都成了问题

还需要财政拿出钱来支持这项工作。

这方面,商业、物资企业任务特别重,问题和难处很不好解决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现在看来,主要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解决投资主体多元化问题,一个是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问题

投资主体多元化问题就是国有股独大,包括上市公司暴露出这方面问题

这和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很好形成有关系。

规范的公司治理应该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应该尽量避免一股独大,特别是一个国有股绝对控股,因为现在在公司制里开个股东会决定重大事项时,是按控股比例来投票的,只要占50%以上的股权,你的建议就可以做出决定,所以包括将来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将由国家来控制。

允许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的也只能是极少数,多数可以采取相对控股或金边股的办法,真正使大多数公司做到投资主体多元化。

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董事会的作用要真正很好发挥起来。

经营层应该由董事会来选聘,而不是像过去那样由党委来任命。

现在看来,这些离规范的要求差得还很远,董事会不能很好到位,监事会就更是形同虚设。

所以大型企业都是搞外派监事。

原来的内派监事起不了真正的监督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另一个方面就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这方面看来不是很容易,不经过几年的努力很难做到比较规范的要求。

所以这可能是改革的真正的攻坚战。

再一个方面是寻找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形式。

这个问题是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留下来的课题。

在四中全会起草过程中,关于怎么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各地反映很强烈,各省市都希望四中全会文件能给个说法,比如深圳、上海三个层次管理模式能不能给以肯定。

但考虑有很多重大问题不好解决,没能给出个明确的说法,当时说这个问题比较重大,首先就是国有资产管理,现在正在调查研究。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我想提三点看法:第一,是不是考虑改“统一所有,分级管理”为“分级所有,分级管理”。

历来的说法是“统一所有,分级管理”。

这个做法,实际上也不太现实,特别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后,也有点显得不合理。

将来恐怕应该承认由哪一级财政投资办的企业,它的资本就由该地政府所有,这比较符合实际。

这不但有助于清晰产权,也有利于形成发展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多元投资经济,可以改善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

第二,国有资产管理要做到管人管事资产的统一。

实际上我们现在的做法是分开的,比如大型企业一般是计委管立项,经贸委管日常运行,财政部管资产登记,大型企业工委组织部门管人事任免等。

上述这些部门都可以说自己是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对企业可以发号施令;但当企业出了问题,各部门又可以相互推诿,不承担责任。

所以这样的体制是不顺的。

做到管资产管人管事统一,政府应该有个专门机构专门管理国有资产

最近,我们对很多大型企业企业集团授权经营国有资本。

这个做法现在看来还有个大问题,就是所有者缺位,谁代表国家来行使这些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国有资本所有者并不明确。

看样子,要有一个国有资产的专门管理机构作为国有资本的出资者并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所有者职能还是需要的。

第三,完善三个层次的管理。

一个层次像上海、深圳市一级成立国资委,中间成立一些控股公司、投资公司,下面就是一些企业了,可以是控股公司、投资公司的子公司,也可以是它参股的。

现在看来,这一做法还是有效的。

但是不是全国每个市、每个县都要这样搞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不一定。

特别是今后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调整以后,很多中小企业都放开搞活了,就不一定继续由国资委或国有投资公司来管,所以,三个层次要继续进一步完善。

继续调整所有制结构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个体、私营这些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

现阶段我们要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由现在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和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决定的。

特别是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生产力多层次性决定了我们个体、私营不仅要允许它存在,而且还要鼓励它的发展

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使它在整个经济发展中作出更多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整个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很快。

到2000年底,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2571万户,有5070万人,注册资本总额达3315亿元。

私营企业从1992年以来一直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增长。

到去年年底已达到176万家,从业人员2400万人、注册资本13300亿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计算,去年个体私营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000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20.1%。

如果再加上“三资”企业,整个非公有制经济在GDP里估计也占到1/3。

这几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呈现几个特点:(1)以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为主;(2)主要集中在商贸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和传统制造业;(3)东部地区占的比重较大。

这一是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二是拓宽了就业渠道;三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需求;四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使群众收入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相应地增加了。

现在看来,哪个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得比较好、比较快,那个地方的经济增长、就业问题、群众收入增加就都解决得比较好。

这方面例子比较突出的是浙江。

当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要加些政策的引导,特别是保护私营经济里职工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最近也出现了不少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如煤矿安全事故等。

建立开放型的市场体系   过去我们国家一直是重生产,轻流通,这个倾向是不是完全解决了,恐怕还有点问题

流通环节问题比较多,造成现在市场秩序混乱。

建立开放型市场体系,最重要的是打破垄断,主要是行政垄断。

这个问题很难解决

大家反映强烈,但我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特别是我们加入WTO以后,不建立开放的市场体系,那就是违规,人家要告我们的,打破垄断,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市场的分割、封锁,真正形成法制的经济、开放的市场体系,这方面的问题很突出,需要很好地研究,逐步解决

理顺分配关系   这个问题现在已提到比较突出的位置。

我个人有这个概念,就是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我们分配方面存在的主要是平均主义,90年代末期,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也逐步突出。

主要表现在1995年后,我们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所以90年代后期关于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突出。

但尽管如此,中国收入差距恐怕不能说已经两极分化(穷的愈穷富的愈富),有的说叫一极分化,穷的不是愈穷,也有所改善,而富的的确是愈富。

解决分配问题不能靠市场机制,主要靠政策调节,采取此政策,比如税收的调整,包括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也包括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

这里,我想有两个理论问题需要研究,一个是关于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一个是劳动价值论。

关于公平和效率的关系。

1993年起草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建议时有过一个提法,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现在看来,当时提出这个原则是对的。

因为我们总的生产力水平低,所以要强调效率,使我们的经济发展尽可能快一点。

再经过三四十年的快速发展我们也许会对社会公平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实行效率和公平兼顾,以利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关于劳动价值论。

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是去年中央在“十五计划建议”中提出的。

今年江总书记“七一”讲话又提到这个问题

十五届五中全会的建议里讲,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产生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对劳动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多数经济学家还是主张首先对的价值观“一坚持、二发展”,坚持马克思的劳动论里的基本观点。

但另一方面要随时代的发展

主要的是对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劳动创造价值,那些服务所创造的价值。

安马克思《资本论》的观点,商业劳动,特别是商店的买卖,商品的转型 (从商品形态向货币形态)部创造价值。

现在看来。

根据新的情况定义或有新的认识。

商业的劳动、商业的包装劳动、运输的劳动,这都是创造价值。

过去马克思对第三产业的很多服务劳动,认为不是生产劳动的就不创造价值我想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有所发展

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已经占到全国GDP的70%甚至70%以上,比如说在白领工人大大超过蓝领工人,服务劳动在国民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的情况下,这部分劳动创造价值应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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