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
市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排工作制 总 则 条 进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力争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萌芽阶段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依据省、市食安办关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订制。
二条 制所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是指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营(包括食品流通和餐饮)等领域存下列行或状态 ()食品生产营单位和人违反法律、法规、规、标准和规程规定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食品生产营单位和人、监督管理部门管理方面存缺陷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管理制、质量标准方面或其他人因素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其他影响食品安全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条 风险隐患排整治是指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获取风险信息基础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隐患危害程、涉及面并对风险实施整改消除程。
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做到发现早、防先、处置、整治到位有效防和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条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安办)责全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组织协调工作;区级有关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权限和职责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具体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落实基层监管格隐患排、信息上报和整治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发生变化涉及监管职能调整承接该职能监管部门责相应风险隐患排整治具体实施工作。
五条 风险隐患排整治工作按照“隐患排、分析研判、隐患整治、效确认、监督管理”闭环管理工作程序开展。
二 隐患排 六条 区食安办根据全区实际制定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计划明确排容和方法实施督督办制逐环节、逐行业、逐区域、逐品种定期组织各有关监管部门开展风险隐患排。
七条 区级有关监管部门应根据区食安办统部署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重突出食品(含食用农林水产品)集种养殖、生产加工、营区域和主要食品产业要广泛排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潜规则”。
八条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线般包括 ()各有关部门执法监管发现风险隐患信息情况; (二)受理举报投诉及上级交办、部门办等事项反映风险隐患信息情况; (三)各乡镇街道及有关监管部门检发现风险隐患信息情况; (四)风险监测发现风险隐患信息情况; (五)公共媒体、社会舆情监测发现风险隐患信息情况; (六)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及其行业、地域特征等信息和情况; (七)其他与民生密切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 分析研判 九条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监管部门应对地区部门排出风险隐患逐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围等情况属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信息填写《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附表)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报区食安办及上级主管部门。
十条 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应紧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以事实依据重要结论要有充分依据和必要数据佐证。
四 隐患整治与效确认 十条 各乡镇街道对排出风险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排除;对情况复杂、超出权限围难以治理排除应迅速上报区级有关监管部门防突发事件发生。
十二条 区级有关监管部门对排出和乡镇街道上报风险隐患如能短期完成治理整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排除;对情况复杂、短期难以治理排除要制订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责任人和期限等防突发事件发生。
十三条 对排出风险隐患应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及消除隐患; (二)及发布隐患预警通报、警示信息; (三)对涉及企业和产品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 (四)对相关产品质量加强监督抽验; (五)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六)其他相关措施。
十四条 排整治完成各乡镇街道和有关监管部门应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整治效进行确认属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信息填写《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效确认表》(附件)并上报区食安办及上级主管部门。
十五条 区级有关监管部门收到各乡镇街道上报跨区域风险隐患信息应根据实际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十六条 区食安办收到跨区域、跨行业风险隐患信息应根据实际要指定牵头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 监督管理 十七条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监管部门应重做食品安全隐患排整治工作总结每年年底向区食安办上报总结报告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报表》(附件3)。
十八条 区食安办将风险隐患排整治情况纳入年考核目标根据部门年总结报告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报表》对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检重包括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情况; (二)食品安全隐患分析评估情况; (三)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效确认情况。
十九条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监管部门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容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附件); (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工作方案; (三)监督检相关记录; (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效确认表(附件); (五)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报表(附件3); (六)其他排整治相关记录。
附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效确认表 3、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报表 附件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 编 排单位 是否新发现 □是 □否 品种名称 风险隐患概述 隐患性质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发现致病性微生物 □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 □抽检验发现某类食品检出不合格率较高或不区域连续多次发现样质量安全问题; □某类食品不合格指标超定数值足以造成严重危害; □食品生产营无证无照情况某区域、段特别突出可能成区域性风险;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品不合食品安全标准。
□其他食品安全隐患 隐患产生原因 □法律法规空白 □监管缺失 □监管职责不明 □行业基础薄弱 □行业潜规则 □营者违法或违规 □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失效 □营者责任识淡薄 □外部环境污染 □其他 影响围 行业□辖区非支柱行业 □辖区支柱行业 区域□全乡镇(街道) □全县(市、区) □全市 □全省 是否要开展整治(如填是请简要概述整治措施) 是否上报 上报部门 见与建议 填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效确认表》 编 排单位 品种名称 风险隐患概述 整治措施 取得成效 是否仍存风险(如是请填写下步工作措施) 填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整治报表 填报单位(公) 填表人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序 隐患排 分析研判 隐患整治 效确认 督 品种名称 隐患概述 隐患性质 产生原因 影响围 () 是否填报上级部门 () 采取措施 是否完成 责任部门 是否完成 整治效 督部门 督情况 备()“影响围”请填写行业围及区域围; ()若“是否填报上级部门”选择是请填写上级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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