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务:业主请求驱赶室内人员怎么办

一日,某小区某业主王先生火急火燎地来到物业公司

一进门就大声叫喊,要物业公司帮忙,说他家原来那伙装修工人赖着不走,不让别人干活。

保安工作主管一面安慰业主不要着急,一面安排护卫班长先到现场。

随后,保安主管王先生一起回家。

只见业主房内有七八名装修工人和一名工头,另外还有一名被业主称为工头相好的女子

女子情绪激动,百般纠缠。

主管反复劝说数十分钟仍然无效。

这时,业主强烈要求管理处帮助把人请出家门。

在此情形之下,护卫员们听从了业主要求,动手推拉那名女子出屋,当即遭到漫骂,但护卫员们坚持骂不还口,非常理智(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能你不仁我就不义,否则有理也会变成无理)。

其他几名装修工人也被劝出房间。

那名女子被请出房外后,变本加厉,污言秽语跟业主对骂,并辱骂护卫员,还恶人先告状,拨打110报警。

110到后,该女子态度仍很蛮横,毫无收敛之意,还与业主动了手。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110将该女子那名工头一起带离现场,其后,王先生保安主管也被叫到派出所作了问询笔录。

一场风波总算平息。

然而,没想到事情过去两月后,该女子业主王先生作为第一被告,物业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告上法庭。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恢复名誉(倘若当初在劝说其离开房间无效时,我们主动请有关部门来处理,事情的结局是否可能更好些呢?)。

后经法院判决:此事物业公司无过错。

点评:业主物业公司的衣食父母,物业公司不能漠视他们的要求。

但对他们的要求,还是要先掂量掂量是否正当。

凡属正当的,都应当尽力襄助

不过,襄助过程中要注意遵照法规行事,避免“帮了人家、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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