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主要判断标准探析

在《合同法》中,针对无效合同问题也进行了一番的论述,对无效合同可能产生的问题与后果进行相应的规定,并针对出现此类行为的处理进行阐述,可见,强化对无效合同判断具有重要性。现如今,企业间诸多矛盾的产生,大都是由于合同效力问题所致,影响着双方的利益问题,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复杂性,关于合同效力而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为改善此类局面,了解无效合同判断标准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无效合同概述。

无效合同与有效合同是对立的,顾名思义,就是指没有法律效力合同要件,其具有强制性,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今,关于无效合同问题的案件很多,诈骗现象非常严重,针对此类问题,我国推出了相关的法律文件《合同法》,在该法律文件中针对无效合同问题进行明确的阐述,并就相关的犯罪行为进行规定,其中关于无效合同判断标准也有所提及,但是并不是很明确。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或签订的合同,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1],导致其合同内容不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最终导致合同不具备充足的生效条件,是无法具备法律效力的,也就意味着不会被法律所保护。一般情况下,若无效合同的内容不发生更改,其是不能由无效转为有效的,当然,根据合同的内容情况,其主要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两种,这两种合同的界限会根据合同内容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二、无效合同判断标准

(一)法律与行政法规规范

无效合同判定问题,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将法律与行政法规规范作为其判断标准,按照法律条文的相关规范进行无效合同规范,能够增强判断的威慑力与震撼力,借助法律的威严来约束行为不当的人员。法律是由人代会与常务委员会相互协作颁布的,而行政类法律法规则是有国务院负责的[2],将以上两种法律条文作为无效合同的重要评判标准,受到法律保护,一旦相关的合同违反了这两项法律条文的任意一条,合同都会作废,视为无效合同,不具法律效力法律与行政法规是国家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的具有权威性、唯一性的法律文件,切记不可将其与地方的土政策混淆,要明确无效合同真正要遵循的法律方向,才是判断无效合同的重要标准。很多地方由于法律知识的缺失,借鉴当地的土政策,导致合同出现错判、误判的现象,给当事人造成了财产与身心上的伤害,是不可取的。原有的《合同法》针对无效合同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规定,指出若合同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其不会具备法律效力,则可视为无效合同

(二)强制性规范

新时期,随着新无效合同问题的滋生,相关部分又对无效合同问题进行补充,将强制性规范列为无效合同的另一个判断标准强制性规范,是合同签订双方中有一方存在着非自愿的状况,合同的签订是强制性的,合同无效的,是当事人在被胁迫、被强制的条件下不得不签订的,该类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法律条文规定中,应该、必须、禁止等词语都是强制性规范的代表[3].通过不断的完善,我国的《合同法》在逐渐趋于完善,合同内容更为全面,针对无效合同判定标准变得越来越明确。强制性规范具有取缔性的特点,其与任意性规范相比更具约束力与严格性,要严格遵从法律的规定,若法律要求不可更改,可将其作为判定合同无效的一个重要条件。

(三)合同效力规范

合同效力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的一种情况,是无效合同的另一个重要判定标准。由于前期的强制性规范相对宽泛,社会形态的不断演变,强制性规范的种类不断增多,诸多问题相对复杂,极大的制约着无效合同的准确判断效力规范的出现,是将强制性规范进行具体化与详细化,将其分为不同的角度进行规范,如类型化、公共秩序等,针对无效合同强制力规范问题进行了分类,可大大增强合同效力的确定性与完善性,可实现对无效合同的进一步判定

合同判定的思路与标准更为明确,无效合同判定质量更高,判定标准更具目标性和针对性,一旦违反了法律效力,所产生的法律行为也就失去效力。通过对合同法律效力判定来实现对无效合同判断,可大大提高无效合同判断的准确性与高效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无效合同判断标准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其决定着社会的秩序以及市场运营机制,对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判断标准的确定,是区分有效合同无效合同的重要标准,将其作为重要的依据,注重人们警惕性与分辨能力的提升,可避免不必要损失的产生,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朱辉。无效合同判断标准探讨[J].法制博览,2015,18:238.   [2]黄忠。比例原则下的无效合同判定之展开[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04:46—59.   [3]王利明。论无效合同判断标准[J].法律适用,201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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