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乘市乘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处理工作规。

进步规我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处理工作有效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面落实事故防措施和责任追究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处理条例》(国院93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规。

总则。

条 行政区域生产单位生产营活动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济损失般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和调处理适用规。

消防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特种设备、环境污染、核设施以及国防科研生产等方面事故报告和调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条 事故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是、尊重科学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客观公正明事故、原因和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见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条 区政府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局事故调牵头部门责事故调组织实施。

区监委、公安、工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职责积极参与事故处理工作。

四条 生产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报告单位发生事故及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处理并对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导致责。

事故报告 五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准确、全面任何单位和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者谎报事故

六条 事故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责人;单位责人应当接报向区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告报告以区安监局值班电话记录准。

安监局接报应当报告区政府。

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应当事故接报报至市安监局和上级行业监管部门。

发生较、重、特别重事故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应当事故接报立即报告区政府按照国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上报长不得超。

七条 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及通知监委、公安和工会等部门;公安、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信息应当及通知区安监局

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及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保护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或者引发次生事故

九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要清理、移动事故现场物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使用拍照、摄像等手段采集证据做标志和相关记录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痕迹和物证。

十条 事故发生事故所辖镇区(街道)应当立即成立稳定防控、善处理等组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组织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事故调。

十条 事故应当按照下列规进行。

()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次重伤3人以下(含急性工业毒下)或者直接济损失300万元以下般事故由所辖镇区(街道)和行业监管部门指导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处理处情况应当及报区安监局备案;必要区安监局可以组织事故调组进行调;。

(二)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次重伤3人以上0人以下或者直接济损失300万元以上000万元以下般事故根据区政府授权委托由区安监局组织事故调;。

十二条 事故调组由区监委、公安、安监、工会和行业监管部门组成并邀请事故发生单位属地政府派员参加。

安监局主要责人或其指定责人担任事故调组组长事故调组可视情成立专门组具体成员及工作任由事故调组组长定。

必要可以邀请卫计委、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

参与事故人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所要专业知识并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没有利害关系。

十三条 事故调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参与事故事故调要进行技术鉴定事故调组应当委托具有国规定质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事故调组可以直接组织专进行技术鉴定。

十四条 事故调组履行以下职责。

()明事故发生、地、原因;。

(二)明事故人员伤亡和直接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

(三)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和整改措施; (五)按规定期限提交事故报告

十五条 事故调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分工 ()区监委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规定》(监察部令8)等法律、法规参与事故调。

事故涉及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进行调核实提出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追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

3对事故调发现其他涉嫌违法违纪线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核实。

接到事故报告及其区政府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将处理情况面送至区安委办。

(二)区安监局 做相关事故调牵头组织工作对事故调全程进行综合协调拟定事故调方案对事故调组成员进行分工必要视情成立专门调组

事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勘验、提取保存现场物证。

3根据要对现场物证进行技术鉴定或者组织专进行技术分析。

起草事故报告及召开事故报告分析会,围绕事故原因分析、责任处理建议、事故吸取教训和整改措施等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对事故报告进行审定按期提交事故报告

5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对事故单位进行安全检对存安全隐患采取责令限改、停产停业、止供电等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对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

6事故调发现严重违法违纪、涉嫌犯罪应及向区监委、司法机关移送并协助做相关工作。

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其他职责。

(三)区公安局 依法参加事故处理参与事故调取证协助鉴定死亡原因及配合开展非正常死亡尸检、现场勘、痕迹鉴定等并提供相关报告等证据材;做伤亡事故现场保护、应急处置及相关笔录制作、证据提取等工作。

根据事故情况事故调发现事故当事人涉嫌犯罪应依法立案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措施。

犯罪嫌疑人逃匿应迅速追捕归案。

3及向事故调组反馈涉嫌犯罪人员处情况。

(四)区总工会 依法参加事故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情况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五)有关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涉及属地政府及住建、交通、市场监管、农委、水利、建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事故调组要及派出专人参加相关事故调从调组安排认真开展工作。

责辖区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和专业技术支撑及抢险救援、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处理工作。

并做事故发生单位防、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等工作。

区卫计委责指导督促医疗机构抢救伤员、出具相关医疗证明等工作。

区民政局责指导督促殡仪馆做事故调配合工作。

十六条 事故调组成员应当事故调组组长统领导密切配合、恪尽职守、信息共享事故调期要遵守事故调纪律保守事故调密。

事故调组组长允许调组成员不得擅发布有关事故信息。

十七条 事故调组成员单位要派出业精、素质高、能吃苦人员参与事故调工作并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实行事故人员B岗制调人员接到通知应赶赴指定地报到调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或途换人。

十八条 事故处理工作程序应当按照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故原因分析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全部原因分清主次、确定事故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十九条 事故调对相关事故责任人认定处理应根据事故原因、危害、主体职责、错等因素综合考虑正确认定责任做到责任处罚相适应。

二十条 事故调对生产、作业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定性、关键性作用应当认定主要责任。

二十条 事故调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人员了情况并调取有关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责人和有关人员事故调期应当随接受事故调组询问、调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

二十二条 事故调组应当事故报告进行充分讨论达成致见事故调组成员应当事故报告上签名。

事故调组成员对事故原因、性质和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见不致事故调组组长有权提出结论性见;仍有不见应当进步协调;协调仍不能统见报请区政府裁。

二十三条 事故调组应当事故发生日起60日提交事故报告;特殊情况下区政府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期限长不得超60日。

技术鉴定所不计入事故调期限。

事故处理

二十四条 有关部门接到区政府事故报告批复应当按照批复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对涉嫌犯罪事故责任人员安监局应当及将有关材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侦。

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应当5日将相关法律送区安监局备案。

二十五条 事故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区政府批复对单位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分析规定期限落实事故防整改措施向组织调区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面报告落实情况并接受工会和职工监督。

二十六条 事故处理情况由区政府或者其授权区安监局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除外。

二十七条 区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健全事故处理工作和定期统计分析制及分析事故情况做报告工作。

二十八条 参与事故单位人员事故调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不及、不配合、不到位、不作”等行甚至违法违纪行影响事故调交由区监委、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违法违纪人员处情况及向事故调组反馈。

二十九条 规所称般、较、重、特别重事故按照国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处理条例》执行。

规所称“以上”包括数“以下”不包括数。

三十条 规印发日起施行。

08年月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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