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机构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现状分析

摘 要:

关键词:   随着传统能源不断耗竭、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不断增加、环境问题不断加剧,我国节能任务日益加剧。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与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等行业不同,其不仅是简单的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还具有明显的带头节能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对于增强全体国民的节能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能氛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2008年8月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531号令,公布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然而,就“十一五”我国公共机构节能效果来看,能源效率利用率低下的局面难以得到根本改变。为此,我国政府大力推进节能的市场运营模式——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进而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公共机构节能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的必要性   EPC是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服务方式,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正式引进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北京、山东和辽宁省成立了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其任务是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到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约502家,共实施节能项目4000多个,总投资280亿元,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员由2008年底的6.5万人增加到11.3万人,增幅达74%[1]。由此可见,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运行对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鉴于EPC模式的特点和优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存在的诸如缺乏节能资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以及专业的节能管理人员和经验等困难,运用EPC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首先,EPC解决了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短缺及风险承担的问题。节能服务公司公共机构通过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项目设计、实施、维修等一些列节能管理服务,最适合公共机构在缺少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的背景下节能的实际。因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利益同节能效益挂钩,节省了用能单位的监督管理,减少了公共机构管理的成本。   其次,节能服务公司公共机构提供专业化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充分发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技术先进、管理全面、服务专业的特点,使公共机构由自我管理转变为专业管理,解决了节能的技术系统和管理系统的问题,可以有效的减少项目成本,稳定提高节能效率,使公共机构有更大的精力投入到自身的智能业务中去,完善内部节约的规章制度。   再次,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担负风险获得节能收益,公共机构无偿得到高效节能设备,使公共机构长期受益,实现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双赢,并且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节能减排,树立“绿色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实现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双方实施节能项目的内在动力,加快了节能产业的发展。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二、运行现状   虽然有必要在公共机构节能中应用EPC模式,但是从现状来看,目前EPC的发展和推广还有阻力,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障碍:合同能源管理我国还处于新生阶段,公共机构部门对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认识不到位,我国的应用范例少,使得公共机构找不到合适的应用模式借鉴。   (二)政策障碍:现行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引导资金,主要针对用能单位,对节能服务公司还没有明确的国家优惠政策,使得节能服务公司规模较小,发展缓慢。对于公共机构而言,虽然有国家财政拨款,但是也没有落实专项的节能服务资金。公共机构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后,由于国家财政部在财务制度上没有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合同应该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分成,财政部门在年终结算时不同意列支,这是制约在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很大的瓶颈。   (三)技术障碍:1.缺乏权威的节能量核准手段。为有节能需求的客户提供节能新产品和新技术是节能服务公司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核心。 2.节能服务公司专业不强,很多节能服务公司并不具备特有的综合节能技术、市场开拓能力、商务性计划制定能力、财务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后期管理能力等,降低了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水平。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三、我国公共机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建议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受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一系列扶持节能服务企业的政策也自2008年起陆续推出。2010年4月6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规定在资金支持力度、税收扶持政策、相关会计制度的完善以及融资服务几方面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如何在 “十二五”期间更好地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有效完成节能减排的目标,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努力:   (一)加大宣传力度:政府部门要大力宣传合同能源管理的理念、运行机制和实践意义,加深相关主题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识。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各地经验看,合同能源管理从起步到发展壮大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2],尤其是我国节能产业正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政府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建议有关部门出台规定,将节能改造费用视同能源费用列入公共机构的预算和采购,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   (三) 规范节能服务市场: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参差不齐,应该避免不规范的能源服务公司混乱市场,必须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审查节能服务公司的资质;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鼓励一写建筑科研单位、设计单位、能源设备提供商、能源整体服务企业等具有专业化、综合化技术力量的企业事业单位,成为建筑能源审计、监测的第三方独立机构,以实现建筑节能量确认、节能项目风险评估,规范能源审计、计量工作;在公共机构节能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并将它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然后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专业节能服务公司,这是一项全新的操作模式,应先试点,后推开。 作文 /zuowen/   (四) 加快政府节能机制的转变:虽然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中具有重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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