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标志着我国反洗钱法治化的开始。

正是因为这部法律的诞生,才使得我国反洗钱工作有了根本母法可依,才形成了十年后今天我国日渐完善并与国际接轨的反洗钱专门法律法规体系,才使得我国的反洗钱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正是这柄利剑的锋刃,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十年来,我国的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调查力度不断加大,接连破获大案要案,在打击洗钱与恐怖融资犯罪及其上游犯罪过程中展露头角,发挥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下载论文网   十年来云南省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的成效   十年来,全省人民银行反洗钱义务机构报送的数千个重点可疑交易线索进行了分析研判,对其中的374个重点可疑交易线索累计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3125次,向纪委、公安、反贪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25条,24条线索被立案侦查,其中1条线索被列为公安部督办、3条线索被省公安厅立案调查、5条线索被公安部作为跨省线索交办。

十年来,全省人民银行协助纪检、公安等部门开展洗钱相关案件协查案件一千余件,开展协查七千余次,协查案件数和调查次数均呈不断增长态势。

例如,2007年一年协助查询案件仅65件,协查229次,涉及金额29.2亿元;至2015年协助查询案件增长至148件,协查1488次,涉及金额高达206亿元,查询案件量和查询次数分别增长了2.27倍和6.5倍。

十年来,通过开展上述一系列的重点可疑交易甄别分析和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云南省人民银行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破获毒品、走私、地下钱庄、贪污贿赂、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上游犯罪大小案件数百起。

包括“4?26”特大武装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现场缴获手枪2支、毒资147万元,冻结涉案资金1800万元)、“董某等人走私、运输、贩卖毒品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213国道追踪》对该案件进行了专题报道),“3?01”涉恐专案,红河州开远市“3?26”涉恐专案,广州“3?06”涉恐专案等大案要案,参与“雷霆行动”“天网行动”“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行动”等专项行动数十项,成功推动云南省数起“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等洗钱犯罪的宣判,打击了洗钱及上游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维护云南社会安全、金融安全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此,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多次受到中央纪委、人民银行总行、云南省纪委、云南省公安厅等诸多部门的书面感谢或表扬,先后被云南省委省政府、人民银行总行分别授予“云南省2005年至2007年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云南省2008年至2010年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全国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有多人获得云南省委省政府、人民银行总行“先进个人”称号,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的成效获得充分肯定。

十年来云南省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启示   坚持依法行政是根本。

反洗钱行政调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赋予的一项权利和义务,依法行政、责任重大。

十年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一直致力贯彻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反洗钱行政调查事务中全程坚持依法行政,对州市级人民银行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进行审慎授权,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调查范围、调查程序、调查内容组织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法无授权即禁止”,十年来,全省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均未发生过任何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出现过任何的泄密等风险事项。

领导带头重视是关键。

十年来,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历任行领导都对反洗钱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冲锋在前,带领全省人民银行反洗钱行政调查人员全面投入到打击洗钱、恐怖融资犯罪工作之中。

一是对受理的每一起协查和开展的每一起反洗钱行政调查都亲自审核,对协助破获的每一个案子都给予高度关注。

二是除全省反洗钱工作会议外,多次参与昆明中支反洗钱处务会议,现场指导反洗钱处日常和突发工作开展,督促反洗钱处及时落实反洗钱工作要求。

三是除反洗钱联席会议外,多次直接组织并参与昆明中支与公安厅禁毒局、武警边防总队等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情报交流和案件会商研判等工作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行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全力支持是全省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

立足省情是出发点。

云南省边境线长达4060多公里,少数民族跨境居住、资金跨境流动、跨境犯罪普遍,地缘复杂,交通不便,毗邻毒源“金三角”,毒品、赌博、走私等犯罪长期普遍存在,近年来暴力恐怖犯罪恶性抬头,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犯罪高发,在全国范围内面临的洗钱威胁和恐怖融资威胁都较高。

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十年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紧紧围绕云南的根本省情这个大局出发,统筹部署全省反洗钱工作,务求实效,解决云南省内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例如:为打击边境多发的走私犯罪,与昆明海关签订《昆明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配合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协调办法(试行)》;针对我省的毒品犯罪形势以及全省暴力恐怖主义犯罪事态的演变,先后要求并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建立涉毒资金监测模型和恐怖融资监测模型,大力加强对涉毒、涉恐犯罪线索排查和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在我省贪污贿赂犯罪高发的情况下,不断加强与云南省纪委、云南省反贪局的合作,并派遣一名副处长前往省纪委长期参加反腐败专案侦破等。

夯实基础工作是前提。

做好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分析与报告等三大基础工作是根本前提。

十年来,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狠抓落实,“咬定青山不放松”“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将加强反洗钱义务机构三大基础工作和提升人民银行监督管理能力视为重要工作

不断强化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力度,探索监管创新,积极引导、督促反洗钱义务机构加强考核、加强培训、加强宣传,借助它山之石,开动脑筋,加快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工作方式与方法创新,全面、有效落实好三大制度,建成防范和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坚固防线。

同时,不断加强反洗钱组织建设,多次举办全省反洗钱师资培训班、专题培训班,为反洗钱义务机构上门培训。

过去十年,全省反洗钱队伍素质、反洗钱基础工作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可疑交易线索质量得到显著提高,为我省开展反洗钱调查、侦破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防范和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中发挥了基础性和前提性作用。

发挥职能优势是核心。

十年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不断发挥自身优势,全方位展现出了反洗钱工作的特定价值。

例如,在沿边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获批后,发挥优势,积极组织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从边境地区实际出发率先部署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控工作;在3?01爆恐案件发生后,发挥优势,快速反应,加强与反恐部门的沟通联系,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推动义务机构的恐怖融资监测;在获悉制毒、贩毒等协查案件后,发挥优势,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展开案件协查,收集汇总全辖内犯罪嫌疑人开户情况、账户特点、交易流水、交易特点等情况,分析涉嫌洗钱程度,积极推动案件侦破与宣判,大大节约了案件侦破交易成本;在自主发现或者收到金融机构线索报送后,发挥优势,甄别判断,及时启动反洗钱调查程序,为公安等部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高价值线索

一般而言,反洗钱工作具备如下不可替代的特有优势:(1)反洗钱监管职能与调查职能有机统一,便于预防和打击工作的同步进行;(2)反洗钱部门作为司法、侦查机关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自然纽带,是资金账户类信息和情报的天然集结地与交换所;(3)反洗钱部门是反洗钱联席会议的主管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组织者和协调者;(4)掌握全省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情况,具备专业技能,在分析可疑交易方面优势更为明显等,此类自身优势正是全省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取得成效的核心因素,更是人民银行反洗钱联席会议单位深入合作的基石。

创新工作方法是灵魂。

“不日新者必日退”。

十年来,为做好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始终坚持充分发挥创造性,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辟了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的新视野。

一是积极引导反洗钱义务机构优化交易监测指标和模型,升级改造系统,使用新技术新工具、嵌入新功能,强化反洗钱资金监测,开展洗钱类型分析,促成洗钱类型分析成果转化,在源头上提高重点可疑交易线索质量。

二是全面改进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分析处理方法,通过建立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库,加强对重点可疑交易线索的档案管理,强化新线索与历史线索的全面比对联系,对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开展深度分析,提高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的针对性和移送线索的精准性,近年来全省移送侦查机关的线索数量得以大幅增加。

三是主动出击,有所作为,对制裁名单人员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其中,2015年在公安部公布红色通缉令后,及时启动反洗钱行政调查程序,对“红色通缉令”中涉及到的6名云南外逃人员在滇银行账户开展行政调查,为省反贪局冻结该6名外逃人员在使用的银行卡账户,根据刷卡记录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在国外地理位置,为案件的后续侦办提供了重要线索

协作、协同是保障。

“力量不在胳膊上,而在团结上”。

回顾十年来的工作,协作、协同一直都是贯穿全省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从而打击毒品、走私、贪污贿赂、地下钱庄、恐怖主义等犯罪的中心主线和力量之源。

十年来,全省人民银行上下一体,与人民银行总行的大政方针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与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反洗钱义务机构左右联动,及时发起调查、研判、会商,一心协作、密切配合、深入合作、协同作战,为全省纪委、公安、国安、海关、检察院、禁毒局等部门迅速厘清上下游犯罪案情,及时侦破大案要案提供了根本保障。

近年来,在人总行的指导下,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正在努力探索建立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跨境国际合作机制,以全面推动多边、双边国家间的反洗钱监管合作和情报交流工作

未来,随着国内合作机制的进一步成熟完善,以及跨境国际合作机制的正式建立,云南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合力将不断增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让我们不忘初心,朝花夕拾、整理国故,弘扬全省过去十年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方法,在人民银行总行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的领导下,借助FATF新一轮有效性评估的东风,以“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党中央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为契机,重新再出发,再造下一个云南反洗钱工作的辉煌十年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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