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涉外婚姻中介

涉外婚姻被告送达诉讼文书方式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外婚姻被告送达诉讼文书方式有如下几种:

依照受送达所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诉讼代理人送达;。

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送达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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