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学历歧视是首要的公正

前不久已在《河南法院网》等多处公告,于1月10日至17日进行报名的招录河南省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工作,有一个十分耀眼的亮点招录方不仅按照《法官法》等规定要求报考人员均应具有法律本科学历,而且取消了由来已久的学历歧视—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包括自考、成教等)均可以报考

这一亮点亮丽度绝不亚于《人民日报》2005年1月5日第10版所报道的厦门招收公务员破除学历歧视亮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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