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公司创新品种奖励有关规定

饮食服务公司关于创新品种奖励有关规定。

为调动广大炊管人员的积极性,勇于开拓饮食工作新局面,激励员工积极向上,想办法不断开拓新品种,以满足进餐者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创新品种是指不论在副食还是主食方面,餐厅过去从未加工和销售过的品种,是在巩固提高、餐厅现有品种的基础上,大胆引进和开拓适销对路、受就餐者欢迎的新品种创新品种的特点是:选料讲究、加工精细、质好量足、经济实惠、营养卫生、食用率高,色味香形俱佳的各种酒席菜肴、家常菜以及汤菜、煲类、素菜类、豆制品和各种面食风味小吃类等品种。以上新品种投入市场,经过一段时间的试销,能得到大多数顾客的好评和认可,经公司评议后方可确认为创新品种

2、创新品种从产生之日起,餐厅必须挂牌公布于众,接受就餐者的检验,在保证质量和一定数量的前提下,能坚持一个月,深受就餐者欢迎的,即有资格参加评选。若一月内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数量不足,则取消评奖资格。

3、创新品种(其品种不限)均由各餐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进行申报申报要求必须写明创新品种品名、选用的原料、主副料投入比例、生重、熟重、加工制作方法、菜肴或成品的特点、成本核算、销售价格、创新品种设计人、操作人、申报时间等,同一品种五天内几个餐厅同时申报均有效,超过五天,后申报的单位无效。

4、凡已申报创新品种公司分类建档,定期或不定期地逐个进行认真评议,在评议工作中,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公司将组织餐厅主任、厨师长对创新品种进行评议鉴定,在创新品种确认后,公司在适当时间内举办一次创新品种展销活动,广泛听取就餐者意见。对满意率高的创新品种公司将给予重奖以资鼓励。

5、在评议工作中,对创新品种在一个月以上时间里,做到质量优、销售量大、评价高、效益明显的品种,给每一个品种奖励200———400元,其中设计人员奖励40%、具体操作人员奖励50%、管理人员奖励10%。

6、创新品种一月评议一次,评选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餐厅和先进个人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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