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诉三星侵犯专利权案一审宣判:华为胜诉

1月11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宣判了两起华为三星4G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两起案件均以华为胜诉告终。

其中201110269715.3号“发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公司)等四被告被判停止侵权;201010137731.2号“载波聚合时反馈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三星公司等三被告被判停止侵权

法院认为,双方在交叉许可谈判中,三星具有明显过错华为没有明显过错

在技术查明和认定问题上,经过技术比对,三星实施了华为的两项涉案专利,且其抗?q理由都不成立。

法院判决,三星被告停止侵权,但保留庭后达成协议或原告同意情况下被告继续实施专利的可能。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