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担当实施意见|新时代新作为实施意见

时代担当实施意见|新时代作为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及开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贯穿一主线一保障、确保两稳定、打好三攻坚、抓实五突破的工作布局,动员和激励全市广大干部在推动开封更加出彩中展现新担当作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时代担当作为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2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时代担当作为推动中原更加出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8〕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加强教育引导,用思想引领担当

1.坚持用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的意见》(汴发〔2018〕4号)。把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会和。

2.破除论资排辈和平衡照顾思想,打破隐性台阶,对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早提拔使用,表现特别优秀的,按照规定予以破格提拔

3.实行重大实绩评定。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 抓实五突破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立领导干部重点项目重大实绩数据库,实行实绩记实和实绩评定,及时发现和使用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两改一建、重点项目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根据实绩评定结果,给予记功表彰,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时优先考虑。

4.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坚持激励与惩戒并重,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环境。大力推行五个一批干部选用管理模式,选树表扬一批、提拔重用一批、批评处理一批、轮岗交流一批、培训提升一批,对选树表扬的先进典型,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根据巡视巡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督导检查、审计及信访举报等方面的情况,视具体情节,对不担当作为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5.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政治考核实绩考核、作风考核,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6.完善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干部质量导向考评体系,综合运用政去留声评价、行为特征评价、深度访谈、第三方民意调查等方法,全方位了解干部。优化干部评价识别方式,本着职能相近、指标可比的原则,对考核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排序,综合运用干部信息大数据,在交叉点上掌握优秀干部、发现问题干部;对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日常考核、巡视巡察、重大实绩考核等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考准考实干部

7.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一类等次班子,其成员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30%;连续三年获得一类等次的班子、优秀等次干部,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上重点倾斜。在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可适当奖励,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考核中反映较差、排名靠后的,年度考核优秀称职率低于70%的,对考核对象进行提醒约谈,督促整改,并视情况取消评先评优、提拔任用资格等。

三、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制度维护担当

8.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指标体系和判断标准,按照谁问责容错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综治、审计、环保、安全监管、信访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其行为性质及后果,可分别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的处理。建立容错认定前置机制,在启动问责程序前,要先启动容错认定程序,对是否容错进行分析研判,需进一步核实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由各相关部门沟通会商,提出容错认定以及免责、减责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党委(党组)审定。容错认定结果要作为问责报告的必要内容。受问责的当事人有权在问责处理的任何环节主动提出容错申请。被免责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考核、文明单位申报复核不受影响,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不受影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等资格不受影响。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既要保护担当作为干部,又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管理监督,注重事前防范,让严管成为守护干部健康成长的制度屏障。强化事前监督,健全决策风险防控体系,认真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公示制度。强化选用监督,严格落实凡提五必,执行五步联动干部监督工作法,把好干部选用关。强化日常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组织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严格执行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处理措施,让干部习惯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

10.完善澄清保护机制。经调查核实,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以及被恶意炒作和诽谤的,或查无实据、经认定可以容错免责的,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要通过谈心交流、召开会议和通报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真相,消除不良影响;对有诬告陷害行为的,纳入失信黑名单,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反映失实或查无实据的信访举报,及时了结,并向所在单位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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