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构件包装运输方案成品保护措施

钢结构工程构件包装运输方案及成品保护措施。

1 构件包装

1.1 常规要求。

1.1.1 包装的产品须经产品检验合格,随机文件齐全,漆膜完全干燥。

1.1.2 产品包装应具有足够强度,保证产品能经受多次装卸、运输无损伤、变形、降低精度、锈蚀、残失,能安全可靠地运抵目的地。

1.1.3 构件装运使用卡车、平板车,装载时构件构件构件与车辆之间应妥善捆扎,以防颠簸而发生构件散落。

1.1.4 装载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构件,特别是一些较薄的连接板,应尽量避免与其它构件直接接触。

1.1.5 连接板应用临时螺栓拧紧在构件本体上与构件一同发运

1.2 捆包方式。

1.2.1 本工程的包装主要采用框架夹紧式:包装材料采用截面50X100 和100X100 的木材及1X30 的钢带;地脚螺栓用木箱装运,箱底部加肋木块100X100且端部切角,以便运输中叉车的使用。

1.2.2 连接板可以按多个相同规格作为一个包装单位进行装箱;散件等超长超宽构件可以散件组合为一个包装单位;其它构件可以多根多层为一包,但最多不宜超过三层,尽量使相近尺寸的构件包装在一起,且每个包装单位的重量最多不超过5 吨。

1.2.3 地脚螺栓的螺纹处应涂防锈油脂,用麻布一一包好,装成一捆后用PVC 薄膜包扎防水,之后用木箱装运。木箱尺寸为长X 宽X 高 1000~2000X800X500,内放地脚螺栓及其它配件。

1.3 构件上的标记

1.3.1 主标记(图号、构件号):钢印位置:钢梁为腹板端面;一般标记在腹板左侧面。

1.3.2 方向标记安装轴线前后左右方向用色笔标明。

1.3.3 安装标记:钢柱上必须将安装轴线方向位置标明,以及必要时的水平对合线,对于巨型桁架必须标明分段对合线,水平线及中心线钢印。

1.3.4 重心点及吊运标志:构件单重大于10 吨时,应在构件顶面、两侧面上用40mm 宽的线,划150mm 长的“十”字标记,代表重心点。在构件侧面上标起吊位置及标记

1.3.5 构件油漆后,各类标记用醒目区别底漆的油漆在构件上写出。字 母大小为50mmX40mm。

以上的 (1).(2).(3).(4)在制作后油漆前均用钢印在相应的位置标出。并用黄色漆圈住。

1.4 包装限制。

1.4.1 包装应将同一车间号的构件包装在一起,其中最好将同一区域的小构件打包在一起。不同单元的构件不能混包。

1.4.2 包装的最小尺寸及重量:不低于500 公斤,或1 立方米。

1.4.3 包装的最大重量:不超过5 吨。

1.4.4 对单件长度大于12 米,宽大于2.5 米,高大于2.5 米,毛重大于20吨的构件应制备特殊的构件清单,清单应在发运前半个月提交。

1.5 构件清单。

构件发运前必须编制发运清单,清单上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构件号、构件数量及吨位,以便收货单位核查。

1.6 捆包后的发运标记

1.6.1 木箱:箱子的顶面及4 个侧面用漏字板喷字(红色),字体为50×40mm。

箱子的4 个上角涂上蓝色三角标记。每边长200 mm。

1.6.2 钢结构捆包件:四边贴上唛头。

2 构件运输

2.1. 运输注意事项。

2.1.1 待运物件堆放需平整稳妥垫实搁置干燥、无积水处,防止锈蚀。

2.1.2 钢构件按种类、安装顺序分区存放,底层垫枕应有足够的支承面,应防止支点下沉。

2.1.3 相同构件的钢构件叠放时,各层钢构件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防止构件被压坏或变形

2.1.4 装车前,在车箱内放置枕木垫平,垫牢固,以防止构件直接与车铁箱碰撞,避免损坏构件外表与油漆。

2.1.5 装车时,必须有专人监管,清点上车的箱号及打包件号,并办好移交或交接手续。2.1.6 构件制作必须符合运输安全要求和现场安装进度、质量要求。

构件按照安装顺序分单元成套供货。

2.2 运输方案。

经沿途勘察,根据桥梁承重、架空路线净高及弯道半径,根据本企业以前施工过类似性质工程的经验,决定直接采用汽车进行运输的方案,可尽快地能满足现场安装需要。

3 钢结构成品保护措施。

3.1. 钢构件堆放

3.1.1 待包装或待运的钢构件,按种类、安装区域及发货顺序,分区整齐存放,标有识别标志,便于清点。

3.1.2 露天堆放的钢构件,搁置在干燥无积水处,防止锈蚀;底层垫枕有足够的支承面,防止支点下沉;构件堆放平稳垫实。

3.1.3 相同钢构件的叠放时,各层钢构件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防止构件被压坏或变形

3.1.4 钢构件的存储、进出库,严格按企业制度执行。

3.2 钢构件包装

3.2.1 钢构件包装和固定的材料要牢固,以确保在搬运过程中构件不散失,不遗落。

3.2.2 构件包装时,应保证构件变形,不损坏,对于长短不一容易掉落的对象,特别注意端头加封包装

3.2.3 管材型钢构件,用钢带裸形捆扎打包,5m 以下长捆扎二圈,5m 以上长捆扎三圈。

3.2.4 机加工零件及小型板件,装在钢箱或木箱中发运

3.2.5 包装件必须书写编号、标记、外形尺寸,如长、宽、高、全重,做到标志齐全、清晰。

3.3.6 运输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

3.3.6.1 吊运大件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合适的工夹具,严格遵守吊运规则,以防止在吊运过程中发生震动、撞击、变形、坠落或其它损坏。

3.3.6.2 装载时,必须有专人监管,清点上车的箱号及打包号,车上堆放牢固稳妥,并增加必要捆扎,防止构件松动遗失。

3.3.6.3 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平稳,采用车辆装运时对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输,必须由经过培训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负责,并在车辆上设置标记

3.3.6.4 严禁野蛮装卸,装卸人员装卸前,要熟悉构件的重量、外形尺寸,并检查吊马、索具的情况,防止意外。

3.3.6.5 构件到达施工现场后,及时组织卸货,分区堆放好。

3.3.6.6 现场采用履带吊运送构件时。

,要注意周围地形、空中情况,防止履带吊倾覆及构件碰撞。

3.4 安装成品保护

一方面构件倒运过程中,要进行钢结构件保护;另一方面还需要进行构件表面防腐底漆及中间漆的保护

3.4.1.构件保护

3.4.1. 构件进场应堆放整齐,防止变形和损坏,堆放时应放在稳定的枕木上,并根据构件的编号和安装顺序来分类。

3.4.1.1 构件堆场应作好排水,防止积水对钢结构构件的腐蚀。

3.4.1.1 在拼装、安装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碰撞、重击。

3.4.1.2 避免现场焊接过多的辅助构件,以免对母材造成影响。

3.4.1.3 在拼装时,在地面铺设刚性平台,搭设刚性胎架进行拼装,拼装支撑点的设置,要进行计算,以免造成构件的永久变形

3.4.1.4 进行桁架的吊装验算,避免吊点设计不当,造成构件的永久变形

3.4.2. 涂装面的保护

构件在工厂涂装底漆及中间漆,在现场安装完成后涂装,防腐底漆的保护是半成品保护的重点。

3.4.2.1 避免尖锐的物体碰撞、摩擦。

3.4.2.2 减少现场辅助措施的焊接量,能够采用捆绑、抱箍的尽量采用。

3.4.2.3 现场焊接、破损等母材外露表面,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补涂装,除锈等级达到Sa2.5 级或St3 级以上,材料采用设计要求的原材料。

3.5 后期成品保护

后期的成品保护重点是桁架成品、防腐面层在其它工序介入施工后的保护

3.5.1 严禁集中堆放建筑材料。

3.5.2 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钢板,在交工验收前,在屋面铺设木板通道。

3.5.3 焊接部位及时补涂防腐涂料。

10.3.5.4 其它工序介入施工时,未经施工单位许可,禁止在钢结构构件上焊接、悬挂任何构。

3.5.5 玻璃幕墙、设备安装、高级装修如与钢结构有交接,需通过总包与钢结构施工单位办理施工交接手续,方可在钢结构构件上进行下一道工序。

10.3.5.6 地面支座的防护:在进行交工验收前,在已完成的地面柱脚支座周围设置防护围栏,以免支座受到碰撞和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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