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法律文书送达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因为送达工作单列化和送迭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迭达工作被称为审判流程中的“瓶颈”。
为解决这个“瓶颈”问题,各地区法院出台了不少规定。
关键词:审判流程;送达;困境;对策 全国法院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的法院改革后,提出了“三个至上”的宗旨,再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工作的指导来开展这些年的工作。
在这些年的法院改革和各项活动中,也紧紧围绕着这些宗旨和主题展开。
前两年,最高院提出了大立案模式的改革方案。
这个方案在许多法院试验后取得了不坏的效果,并在某些方面显现了特别的成效。
审判流程规定:送达、排期工作不是由承办人员直接操作、而是在短时间内由同一的送达法官完成不同地址、不同当事人的案件的庭前、庭后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
所以,这一改革方案不如以往的审理方式,何时开庭、何时判决由承办法官自己自由决定。
开庭审理的时间在文书送达时已经安排就绪;其他工作的安排由流程管理规定决定。
承办人员只要按照文书上规定的时间开庭。
案件的审理安排已不是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自己自由安排,而是简案和难案分流。
审理期限有审判流程跟踪监督,避免了以往许多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
不仅缩短了审理案件的时间,而且在法院内部的管理上责任明晰,职责落实到位,督促有力,提高了办理案件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了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合作能力和效率。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方式,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一种诉讼行为。
送达工作是诉讼的基础性制度,它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始终是连接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媒介,是裁判发生法律效力的主要条件,是实现诉讼任务,贯彻诉讼法核心原则的手段和途径。
在这个环节中,存在不少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好称为整个流程的“瓶颈”的送达工作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在和几位送达工作同志交谈后,总结了他们的送达工作经验,抓住当事人、地址、案件性质等几个方面的因素,找到案件准确、高效送迭的对策。
下文从困境和对策两个方面作探讨。
一、困境 当事人对法律的接受程度、心理状态各不相同,使送达工作的非千篇一律,不少送达的困境,是因为当事人的复杂情况引起。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的变化,当事人的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多变。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原告编造被告个人信息。
原告在起诉时,为了能立案,在没有被告真实地址的情况下,编造了被告的地址和通讯联系方式,导致多次送达文书未果。
本来想通过司法解决纠纷,因为诚信问题而受到影响。
(二)被告人的地址难以寻找。
案件中被告人的地址有些是被街小巷;有些处在市政工程拆迁,改造中;有些提供的地址有的搬迁;有些已更改:难以找到。
一些来杭州打工的当事人的地址多租住在城郊结合部的农居点里,门牌号码没有经过地名办审核。
地址往往是些非合法的号码,而且不是很固定。
找寻这类当事人往往化了工夫没结果。
再打工人员的流动性也使得他们的居住地址常常变换。
导致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常常存在。
(三)当事人的身份和生活与以往有变化,个人信息有所变化,导致新问题层出不群。
商品经济社会的提倡使一些成员的性质发生变化,生活规律也与以往大不相同。
一些商人的作息时间与送达的工作时间不一致,找寻当事人时容易落空。
再加上诚信缺失,承诺会在许多借口下难以兑现。
另外,原告提供的个人信息内容变更后没有及时通知法院,使得按照原来的地址送达出现了送不出的情况。
当事人的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法律意识等方面的水平各不相同,在接受法律文书送达时的反映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