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的收益问题

关键词:婚姻学;婚姻收益;婚姻博弈;婚姻悖论;婚姻刚性; 刘正山先生在其《为何非结婚不可?》一文中说:“婚姻并非必须!但是,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难以逃脱婚姻这个结局?我认为,基于功利考虑的‘攀比困境’是根本原因”。

还说:“婚姻是‘攀比’博弈的结果”。

记得过去曾听说这样一个故事:美国现代舞的创始人,女家邓肯致函给大文豪肖伯纳说:“如果你我成婚,那么我们的孩子一定会拥有世界上最聪明的头脑和最美丽的形体”。

这可以说是婚姻的“攀比”之最了。

然而,肖翁复函道:“如果我们的孩子继承了你的头脑和我的嘴脸,那会怎样呢?”看来,“基于功利考虑的攀比困境”与“攀比博弈”的风险太大;故肖、邓无法结婚

; 1992年的经济学诺奖获得者贝克尔说:“由于男人和女人为寻找配偶而竞争,所以可以假定婚姻存在一种”。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婚姻市场存在,已无需假定;各类婚介所或婚介公司的涌现,足以说明婚姻市场的实实在在。

他还说,一个人“当结婚的预期效用超过继续单身的预期效用或再找一个更为合适的配偶的预期效用时,就会决定结婚”。

结婚收益来自于在于非市场活动的时间和获取市场物品的力量方面,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互补”。

美国的婚姻问题研究者通过近25年的发现,当问到美国人评价他们生活质量时,最珍视的是什么时,“婚姻”总是答案的首选,先于朋友、工作和金钱。

而英国的研究人员给出了一道财富婚姻的方程式:拥有爱情或美满的婚姻所带来的年收入或幸福程度相当于男性收入的167%,而离婚或者丧偶对于女性的打击相当于失去工作的4.25倍。

甚至有人说:“现在是夫妻共同创业赢得财富的时代”。

可见,正是因为婚姻会给人们带来物质和精神等方面的收益,所以人们选择结婚正是约束条件下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

本文试图就婚姻收益这一问题略作讨论。

; 在笔者以前的几篇网文中提出,婚姻并非爱情、性爱和生儿育女的最后归宿或唯一载体;那么,如何来解释在现实生活中相濡以沫,白头偕老的“恩爱夫妻”的数量远比“旷男怨女”要多多呢?所谓“千金难买真情”,“少年夫妻来伴”,也非无稽之谈,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因此,无论是单身贵族,亦或离婚丧偶者,离群索居,孤枕独眠,终究不是人生的最佳选择。

美国曾对老年人就金钱、健康、孤独三个问题做过问卷调查,结果是以最怕孤独的人居多。

患忧郁症者,大都也是单身居住的人。

因“孤家寡人”而“孤芳自赏”者,毕竟对身心健康不利;这是不言而喻的。

尽管目前尚有不少徘徊于“围城”之外的男男女女,但他(她)们并非不想进入“围城”,而是有预期的落差而“待购”或“待沽”的;也只是一种无奈的期待而已。

因而有“姜太公钓鱼”或“随缘”的说法。

; 人们都有追求效用偏好最大化的倾向,钱钟书先生就曾对男人的三大快事说:住西洋房子,讨东洋女子,吃中国馆子。

古人则云:“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男人的人生价值体现。

无论古今,“讨东洋女子”和“洞房花烛夜”,无不涉及婚姻婚姻还是在人们追求效用偏好过程中一种优先选择。

可见,婚姻存在一定有其合理性与现实性。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婚姻之所以还是当前人们的“终身大事”,一生幸福与否的关键所在,实乃与婚姻收益问题有关。

据上海社科院学研究所的一项有关“中国婚姻质量”的调查,有75%的婚姻达到中等水平,仅3%的夫妻关系为高质量和完美型,而22%为低质量。

我不知道这项调查报告的依据何在,但这些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的婚姻市场还是略有效率的;还是有其存在价值的。

可从概率来看,仅3%的婚姻为高质量的,似远未臻于理想境界;如果把婚姻家庭比做企业经营的话,成功者为凤毛麟角,也就不足为奇了。

人们往往对婚姻或企业寄予厚望,但由于处理不善或经营不当,即便尚未至于劳燕分飞或破产跳楼,而尚可勉强维持的;即为生存而生存,应该是一种常态。

有人说我国国民的幸福指数不高,我想可能与我国人民的婚姻质量有关。

婚姻家庭虽与GDP的关系不大,但与幸福指数却密切相关。

既然有如此一个略有效率市场存在,(其实,在我国,是很难找到一个存有高效率市场,除了权钱交易而立竿见影的市场,是一枝独秀之外;而存在着一个略有效率婚姻市场,可能是处于初级阶段使然。

)那么,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其效率何在,其合理性与现实性何在,也就是婚姻收益问题

至于“爱你一万年”,“千金难买真情”等,属于情感世界范畴,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 “对于建立在自由、平等基础上,富于效率婚姻市场来说,婚姻意味着双方签定下合约,‘交易’达成,双方均对‘交易’有预期收益”。

婚姻的预期收益,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分工协作以期比较利益和报酬递增:过去,在社会,家庭是个生产单位,男耕女织,是最佳的资源配置。

现在,无论是大主妇或小男人,治内主外,各司其职;均较里里外外一把手的效率要高。

优势互补,优化组合,方能报酬递增,这也是婚姻家庭的经济状况一般好于单身贵族的原因之一。

; 二. ;夫妻搭配,赚钱不累:一般来说,女人的理财能力要强于男人;古人说:“国难求忠臣,家贫思贤妻”;这里的“贤妻”标准当然含有理财能力。

在以男性为主导地位的社会中,男人挣钱,女人理财;应该是一种较适宜的家庭经营模式。

拿破仑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若从家庭经济的角度来说,此言也能说得过去。

夫妻老婆店”经营模式的大量存在,也能说明这一问题

此外,夫妻风雨无阻,患难与共,确实能接近帕累托最优。

; 三. ;降低生活:共进晚餐,同枕共眠;就性价比而言,要比喝闷酒,孤枕独眠来得经济。

“烛光效应”也能解释这一现象,即:一人一枝烛光要比二人一枝烛光的成本高。

婚姻家庭生活的其他生活费用方面,以及家庭消费功能的规模效应,都可依此类推。

然而,双方价值的保值、增值也应相对同步,如果反差过大,交易失衡,有悖于“门当户对”;那么,即便“泰坦尼克”也可能触冰下沉。

这里的价值包涵当事人的综合指数,而非仅指物质财富;因为这里的价值论是效用价值论,经济效用仅是其一个重要方面。

; 四. ;性行为的“趋利避害”:“食、色,性也;性行为与吃饭穿衣一样,是人的一种本能需求,而且是一系列低级活动中的一种

现在有一种悖论:越是低级的活动却越认为它崇高;其实,人类器官都有了可观的进化,惟有性,这个特区尚处于原始状态,无法开发。

只要一有需求就会有经济行为;俗称:“没有的午餐”,同样也没有的性行为(No;free;lunch;and;no;free;sex.)。

婚外性市场的合法化程度不高,不善,非法交易,风险很大。

即便性市场放开,如荷兰等国,其交易成本也较高。

况且,受到传统的思维惯性,道德习俗等影响,婚外性行为也难以为世俗社会所认可。

所以,无论是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均对婚外行为有所制约。

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人们选择了“婚内性”是理性的,因为此举合情合算又合法。

至于这种一对一关系能否天长日久,那就要因人而异了。

稳定的性伴侣,好比“吃大锅饭”或“皇粮”,有聊胜于无;至于折旧与效用递减,那另当别论。

; 五. ;提高系数:“夫妻没有隔夜仇”,“少年夫妻老来伴”。

一对和谐的夫妻,经过长期生活的磨合,信息反馈会日益对称;有助于提高彼此的诚信度。

相依为命,白头偕老;完全有其可能性。

这也是成本与收益率较高的体现,更有助于提高生活的保险系数。

; 六. ;激励效应:“比翼双飞”,是现代男女平等观念下的理想境界。

一般来说,妻子的程度和收入水平的上升,可以激励丈夫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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