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酒店餐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上岗,杜绝先上岗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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